希望专业的律师或者法官帮助回答一下,谢谢了!!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在房子过户时,为了避税在房产交易中心签订的合同交易金额很低。现在原房主被债主起诉恶意低价转让,并以第三人起诉我,撤销我的买卖合同关系,5000元创业。对比一下债权人的代位权。我怎么办?我有付款凭证和房东签的原始合同,是否可以体现我不是 低价购买其房子。网上创业。起诉人在我房子过户之后起诉的。 低价转让,需受让人知道这一情形的,才可以撤销。 他要证明: 1、房子是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卖的,你们在房产中心的合同交易价不会低的离谱吧? 2、你知道低价买这个房子会损害债主的利益,或者说你知道房主欠别人钱,而房主又没钱还。(很难证明吧?)。 这两个事实,第一个他可以去房产中心查,但第二个他咋证明呢?你知道房主欠别人钱吗?你还知道房主还不起吗? 撤销无偿转让容易,撤销低价转让很难。 你与房主的真实合同、付款凭证不免让人怀疑是你们之间伪造的。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你确实付了真实房价款(如银行转账凭证),你可以把真实合同、付款凭证提交法官,说明真实交易价,债主就肯定败诉,但对税费方面是否有影响还没想好。 可以证明。 纵横法律网 管东平律师 目前的状况就是积极应诉,广州哪个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