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在2007年11月1日就已经实行了商品房网上合同签订及联机备案制度,但不知道在襄城是否也实行了这样的制度,所以首先我建议你去你们当地房管局问一下现在的备案制度具体是怎么样的。所以我针对这样的情况做以下两方面假设:
一、 如果你们襄城实行的也是网上备案制度,那么即使你手里没有合同,也可以去房管局查询到合同的内容,这样就可以作为维权的证据使用。接着我要说的是你所签合同的内容,我需要先落实你几个问题。第一,合同中有没有约定解除这份合同的条件,如果有,是如何约定的;第二,合同中有没有约定首付款及违约金支付及计算的办法和依据,如果有,是如何约定的。
二、如果你们襄城没有实行网上备案制度,那么你的证据就只有收据和认购协议了。那么这个时候就要看认购协议中是如何对房屋另行出售进行约定的,看开发商的行为是否符合认购协议的约定。
如果你担心你朋友说的情况出现,怕开发商跑掉,那么我建议你在有了相应的证据后去起诉,在诉讼中申请对开发商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进行财产保全。
夏在强律师为您解答,电话138381263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