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在线咨询 >> 详细
发布您要咨询的问题!
 
 主题:医疗事故(紧急求助)
2008-10-13
我母亲患子宫肌瘤在县医院做治疗手术,术后至今昏迷不醒,已有一个多月。经确诊已成植物人,院方说是麻醉过敏,后称药物过敏,属意外构不成事故,不予赔偿,请问:这种现象属医疗事故吗?院方应付什么责任?盼回音!!!
 回复人:: 联系方式:18974827779

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非专业人士,不确定。建议你找其他医院的医生侧在打听一下,如有可能构成,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律师回复
回复问题之前请先登录本系统(只有本律所律师才能回复) [登录][注册]
回复主题: 医疗事故(紧急求助)
内 容:
  (严禁重复提交,重复删除)
0371-69513088/60227766  
·房产
·离婚(我先起诉他对我有利,还是她先起诉对我有利?)
·电瓶丢了
 
图片新闻
律所动态 法律论文 推荐新闻
暂无数据!
视频欣赏
 
律师文萃 律所记事 媒体采访
暂无数据!
 
 
版权所有 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c) www.wslawyer.org
Add:郑州市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大厦B座812室
Tel:0371-60227766 69513088 69513288 69512389
豫ICP备11013042号
当前网站总访问人数为:
16582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