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梅生,湖北三鼎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党员,荆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荆州市第一届法学会会员;民革荆州市青委会副主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沙市区总支副主委,沙市区政协委员、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 主要经历:1989年至1994年在原沙市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工作;1995年至1999年在荆州市衡平律师事务所执业,任该所主任;2000年至今在湖北三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