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狼人律师--江新春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沉睡者,不在沉睡中爆发,就在沉睡中死亡! 理解法律,更要洞察法律之漏洞! 只有一条路不能选择,就是放弃的路;只有一条路不能拒绝,就是成长的路 成法律人,做奋斗者;专业维权,彰显卓越! ——狼人律师 江律师,男,中共党员,郴州桂阳籍人,系郴州资深律师团网站首席律师、负责人,曾在桂阳洋市法律服务所、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工作,现执业于湖南奋斗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4310201010581223。 江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系,主修民商法,在从事律师职业之前,学习钻研法律十余年,始终坚持“活到老、学到老,熟能生巧”的严谨态度,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造诣。并且凭借自己对法律的天分和悟性,在长期的工作生涯中,练就了娴熟的诉讼技巧,累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广泛的司法资源,逐渐成就了自己独特的法学见解和独到的办案风格。 江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业务协调能力突出,眼光格外锐利,其狼的个性显露无遗,擅于在云遮雾绕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后,迅速把准案件症结之所在,并运用娴熟厚实的法律功底及条分缕析的思辨能力,深入浅出地出具完美的案件处理方案及步骤,并在法庭上,特别擅长运用"法庭实验"及"打比方"的方法来揭露案件事实真相,最终将当事人的权益维护到最大,损失减少到最低! 江律师在长期的执业生涯中,成功的案例涉猎刑事辩护、损害赔偿、建筑房地产、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公司法务(尤其是重大经济合同纠纷)等诉讼业务。比如:1、在肖XX诉王XX定金合同纠纷案中,颠覆了以往“双倍返还”的传统法律思维;2、在严XX涉嫌死亡三人、重伤五人、轻伤十四人的特大交通肇事罪案件中,成功的为当事人争取到判三缓四的效果;3、在李XX诉郴州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开辟了为当事人争取到房屋差价赔偿的先例;4、在杨XX诉人寿保险郴州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中,创造性的提出了车损险索赔的新思路、新渠道,并得以践行...... 同时,在非诉业务方面,江律师担任了多家公司、企事业单位及私人常年法律顾问,并擅长从市场经济学的角度,理性的洞察现行中国法律的漏洞及当事人的心理,并妥当的寻求两者之间的平衡点,达到辩证统一的、理性的维权,赢得当事人的推崇。 江律师为人诚实、富有同情心,同时又爱憎分明、不畏强权,敢于为民请命。江律师热爱法律,信仰法律,更忠诚于法律,始终坚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工作态度,将“依法维权、精益求精”当作自己披荆斩棘、孜孜以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且深知自己身为一名法律职业者,不仅仅是为了生存、盈利,更为了心中那份不懈的执着和永恒的期待。 江律师愿用一颗赤诚的心,广交天下朋友。生病可以去看医生,缺钱可以去找银行,如果您还需要其他帮助,请您联系——江新春律师。 联系电话:15173588998 / 13107358960。 工作联系QQ群:109660806 工作联系QQ: 493911661(已满) 、1050026634(狼人律师二) 江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