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波律师荣获第四届中国刑辩论坛暨中国2011刑事辩护高峰会(中国法学会主办)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奖和优秀辩护词二等奖。
林波律师毕业中国政法大学在职刑法学硕士研究生进修班。现在读于中国政法大学2009级在职法学博士课程班。同时系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首届西部律师培训班学员,中国行为法学会会员,《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约评论员,南充市政府市长热线法律顾问,《南充晚报》(律师讲法)栏目主讲律师,《道路运管》法律顾问,南充民革参政议政先进党员。
林波律师2010年代理的部分案件:
高坪区刘某“天来豪庭”楼盘工伤死亡赔偿案(获赔64万)
南部县张某“玩忽职守”罪一案(定罪免于刑事处罚,保留公职)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干警孙某(副县级)中心医院跳楼自杀案(南充市中心医院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顺庆区张某交通事故赔偿案(交警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为事故的主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张某仅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应届考生韩某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亲自查看高考试卷一案(双方和解,韩某如愿查看了本人试卷)
林某诉广东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乐华数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仲裁案(胜诉,现执行中)
顺庆区张某强奸案(四川省公安厅督办,张某被判无期徒刑)
重庆民工陈某诉顺庆区“海润滨江”楼盘工伤赔偿案(双方和解)
林波律师代理范围:南充市辖三区各类案件;周边县市重大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申诉,死刑复核案件
联系方式:18608196555 QQ:26944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