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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6803422 18955879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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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j12350@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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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朱胜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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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 |
120411113569 |
资格证号: |
a20043412030394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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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
安徽
-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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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zsj12350@126.com |
办公电话: |
13966803422 18955879399 |
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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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页: |
Http://zhushengjun.5law.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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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律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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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天下律师网首席执行: 朱胜军律师,男,1979年生,安徽大学法学院法律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后攻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获民商法硕士学位。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朱胜军律师先后在阜阳景涛律师事务所、阜阳弘大律师事务所、阜阳淮都律师事务所做执业律师。现为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安徽法学会会员. 执业以来,代理过数百起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诉讼案件;参加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并购、企业清算、重大合同洽谈和见证等非诉讼法律事务;诸如代理“合淮阜告诉公路经济纠纷案”、“村集体诉讼xx县政府房屋拆迁补偿案”、“腰庄村民诉西湖鱼塘承包纠纷案”、“李xx诉xx女子医院医疗纠纷案”等等。在经济、民事、医疗、交通案中多次成功的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辩护“4.13刘xx被杀案”、沈xx等六人重大破坏电力设备案”、“xx集团非法融资诈骗案” “张xx职务犯罪案”、“xxx集团老总贪污受贿案”等案件,充分保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司法公正和维护犯罪人合法权益的双重效益。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中,朱胜军律师也依法做到协助企业领导人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争取做到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补救。以实际行动依法维护了其法律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 在今天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有效生命周期与法律保障是紧密相连的,甚至是同步推进的。真正充分地体会到;现代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的制衡作用,法律的真正作用首先是法律预防功能,然后才是法律救济功能,但是更多的企业决策人更多地选择的是法律的救济功能而不是法律的预防功能。这种错位地的思想意识,导致了企业诸多的法律矛盾和纠纷的形成。作为司法救济的工作主体——律师,不应该只扮演“法律修理工”的角色,更应该扮演“法律设计师”的角色,律师除了帮助当事人解决已经发生的法律矛盾和法律纠纷外,主要的工作重心放在如何帮助当事人如何建立、健全企业的法律顾问机制,搭建好企业管理和经营的法律制衡架构,从根本上作好企业的管理和经营的风险的防范方案,真正有效、彻底地解决企业存在的各种法律问题,在帮助企业实现健康经营目标及发挥律师最大功效作用的同时,追求企业和律师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互利双赢,合力推动社会与经济的良性发展,带动市场经济的快速进步,是我们创造事业辉煌的源泉和动力! 执业理念:以法治天下为己任,严格恪守“法为首、我为足”的执业理想。 执业格言:“受君之托、忠君之事”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 本律师的服务承诺:以高热情的态度、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竭诚协助社会主体正确认识自身的法律权利,依法正确行使自身法律权利及自身法律权利遭受侵害时寻求正确的救济途径维护权利。 电话:0558-2275100 手机: 13966803422\15556569881 E-mail:zsj12350@126.com zhushengjun12350@sina.com 网址:http://110ls.com.cn 法治天下律师网首席执行: 朱胜军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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