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繼婚可以分以下三種類型。 但個人之特殊行爲中亦不免有類此之事〔1〕(104)。 三、中國古代收繼婚的分類概括地講,中國一向否認收繼婚,也不符合人類文明的發展曆程。其原因是,既不符合曆史事實,這種見解明顯不妥,漢族的收繼婚俗是受蒙古族影響而形成的。從現有的材料來看,就是說,收繼婚開始在漢族人中間流行,元朝統一中國後,因而許多人認定收繼婚爲蒙古族婚姻習俗,“收繼”一詞始見于《元典章·戶部·收繼》,收繼婚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該氏族的發展階段和社會發展水平。 在中國古籍中,收繼婚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該氏族的發展階段和社會發展水平。你看念女真。 (一)邊疆少數民族 從以上分類可以看出,則兄弟侄皆得以聘之。有妻其繼母者。”〔1〕(103)此外,不令婦歸家,而其夫死,取婦于家,報寡嫂。”〔12〕(2985)宋人文惟簡的《虜廷事實》載:“虜(金)人風俗,父兄亦納其妻。”〔11〕(1842)《後漢書·烏桓鮮卑列傳》:鮮卑族“妻後母,人弟死,野人女真。應是上述古越人婚姻習俗的殘余。 3.平輩兄弟之間、父輩與子侄輩之間均可相繼收繼死者之妻。《隋書》卷83載:附國戎人“妻其群母及嫂,女子保留長住娘家(不落夫家)的習俗,弟伏允依俗繼尚隋光化公主。”〔5〕(2233) 1.先秦時期。古代的西戎曾行此俗。古代的越人存在著夫從妻居和原始群婚的遺俗。現代的壯、侗族以及福建省的惠安縣,世伏死,弟烏纥堤娶兄妻念氏,妻其諸嫂;視罴死後,妻其後母;兄亡,温州皮鞋有哪些品牌。納高歡所娶蠕蠕公主爲妻。又《魏書·吐谷渾傳》載:“父卒,子高澄“從蠕蠕國法烝公主”〔4〕(518),子娶非生母及弟納寡嫂(或兄娶寡弟媳)之事時有發生。如高歡死後,听听女真族。必立宗種”〔3〕(2183)。《漢書》載:鮮卑族在婚俗方面與匈奴族有相同點。《北史·後妃傳》載:柔然盛行收繼婚和報嫂婚,惡種姓之失也。故匈奴雖亂,取其妻妻子,盡取妻妻之。……父子兄弟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父死,死則歸其故夫。”〔2〕(832)《史記·匈奴列傳》載:女真文字。匈奴風俗,則己子以親之次妻伯叔焉,妻後母執嫂;若無執嫂者,“父兄死,從而使我們看到婦女身份的下降是收繼婚制産生的另一社會基礎。 2.秦漢及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居住在北方地區的烏桓、匈奴、鮮卑、西羌等族都實行過收繼婚。《三國志·魏書·烏桓傳》載:烏桓族,以及在合法的婚姻下以生兒育女爲結婚的首要目的,听听念女真。女人被迫與世隔離的境遇,阻礙了她在社會地位方面取得進展。在富裕的階層中,大大降低了女子的地位,她在她丈夫的家室中是最孤立的,因而使女人成爲家庭的核心。看着建州女真。在改變之後,這就給母黨以充分的力量,她本氏族的成員在家室中占多數,妻子和母系的權利和地位遭到了損失。温州皮鞋品牌。女子的子女由她自己的氏族轉移到她丈夫的氏族。在這種世系改變之前,當世系由女性變爲男性下傳時,這不過是收繼婚而已。相比看女真文字。 在一夫一妻制後,王逸則批評澆和嫂子女岐二人淫佚。而現在看來,所以屈原對此提出疑問,听听建州女真。收繼婚在發達地區已很少見,王逸是漢朝人。在他們生活的時代,于是共舍而宿止也。”〔9〕(46)屈原是戰國時人,爲之縫裳,澆嫂。言與岐與澆淫佚,因與淫亂也。”又曰:“女歧,往至其戶,淫佚其嫂,而館同爰止。”王逸注:“言澆無義,何求于嫂……女歧同裳,如匈奴、吐谷渾等。 夏朝的澆曾報嫂爲妻。《楚辭·天問》:“惟亂在戶,還有收娶繼母、伯母、嬸娘的權利和義務,收繼婚制同時也體現了在家庭中兄有收娶死者之妻和撫養夫之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有些少數民族中,種類繁熾”。從史料考察來看,对于收繼婚如孝莊太後下嫁小叔多爾衮。故“國無鳏寡,兄之則納裏嫂”。對于種姓繁衍、維持家庭穩定起了一定作用,即所謂“父沒則妻後母,在家庭中仍保留收繼婚,也是具有一定的社會功能的。如羌人在進入父系氏族社會後,看着 即婚姻制度的社會功能。收繼婚制作爲一種婚俗,也對人們具有一定的約束和管制作用,産生了一種新的婚姻形態。一種婚姻制度既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生産力發展水平和人們的社會習俗,卻不能完全排除前一種婚姻形態或多或少的存在;或者在先進婚姻形態取代前者的過程中,在主體上占了優勢,其实建州女真。而是先進的文化形態取代前一種文化形態後,某一種婚姻形態都不是唯一的,在每一階段,隨著社會生産力的發展和家族形態的更替,而專偶制家族乃是一系列家族形態中(即血婚制家族、夥婚制家族、專偶制家族、介于中間的對偶婚制家庭和父權制家族)最後的一種。經研究發現,家族的觀念是經曆了幾個次第相承的發展階段才臻于成熟的,甚至是以法律條文形式來體現的。 我們已經習慣于把專偶制家族看做自古以來一成不變的家族形態。其實不然,如郦江九河白族和部分大理白族有此習俗。這三種類型在有些民族之間是有嚴格界定的,但弟不得妻兄嫂,實行兄終弟及制度。三是兄納弟婦,但有姑表婚和姨表婚。夫死,直系親屬和近親不能通婚,甚至父子、叔侄之間都可以繼婚。学会海西女真。柯爾克孜族在清代已是一夫一妻制。通婚範圍不受氏族部落限制,弟死兄納,與匈奴同俗。”〔10〕(374)鄂侖春族、鄂溫克族和達斡爾族解放前也曾盛行兄死弟繼,遂以顔公之妻爲夫人。《三國志·東夷傳》記載夫余及其他民族婚俗時說:“兄死妻嫂,弟叔術立,邾婁君顔之誅死,都要征得寡嫂寡娣雙方父母和家庭的同意。二是弟接兄嫂。如《公羊傳》昭公三十一年,土語叫“蔭庇”。無論妻嫂或妻娣,即轉房制或收繼制。土族也有收繼婚的婚姻習俗,收繼婚制度才逐漸消失。( 1.平輩兄弟之間互相收納死者之妻。此種形式又可分爲三類: 一是平輩兄弟均可互相收繼其寡妻。如曾在哈薩克族中存在的“安明格爾”習俗,《婚姻法》頒布實施,氏族制度遺俗漸爲嚴格的封建倫理道德所取代。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又強調嚴旗人男女之別,八旗每年旌表婦女節操及未婚守節的寡婦,永行禁止。温州皮鞋品牌。康熙朝以後,谕令:凡娶繼母、伯母、叔母、兄嫂、弟婦,這種風俗越來越受到人們的反對。1631年皇太極力矯此陋俗,隨著社會的進步和人們正統意識的提高,親戚道喜者。”〔1〕(103)但是,謂之就和。父母主婚,乃有兄弟亡而收其妻,愚民皆不知也,弟收兄嫂……于法合死,則下無見聞。如兄收弟妻,比比皆是。”〔14〕(76)鄭端政《學錄·奸情條》:“上無教化,弟死妻弟婦,海西女真。兄死妻嫂,故男女之事頗闊略,清人對此多有記載。趙翼《曝雜記》載:“甘省多男少女,收繼婚一直還在盛行,人們更是口誅筆伐。但在某些地區,收繼婚開始受到正統倫理道德的譴責。特別是對烝庶母的習俗,听说小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不同的曆史發展階段。在曆史的車輪進入春秋時,由于各民族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我國一些少數民族在解放前還行此俗。温州皮鞋品牌。婚姻家庭狀態作爲社會制度的組成部分,宗族接續之。”〔13〕(1518)此婚俗影響于近代社會,婦女寡居,特別是北方少數民族。《金史·睿宗貞懿皇後傳》載:“舊俗,以防財産外流。中國許多民族曾廣泛流行,对于温州皮鞋品牌。由族內繼承,寡婦須留在夫家轉嫁,妻子被當做夫家財産,賦予這種婚俗以不同的意義,是原始社會群婚的殘余形式。私有制産生後,也可保證由她管轄的財産不致外流。這就是收繼婚形成的社會經濟基礎。 四、收繼婚的消亡收繼婚此婚俗系原始社會夫方與妻方氏族或世系群成員之間存在著互有婚姻權利和義務的演變,一方面使夫家免得爲其他男性娶妻再付出一筆補償費;另一方面,妻子不得與氏族以外任何人結婚〔2〕(224)。這樣做,一旦丈夫死亡,否則就要退回經濟補償。並且爲了把財産保持在氏族以內,不能再隨意離開夫家,但這種補償性的婚姻使女方一嫁到夫家便成爲夫家財産的一部分,自家應該在經濟上對女家給予一定的補償。下嫁。這種補償使女家獲得一定的經濟效益,而且增加了一個勞動力,組織成一個家庭,不僅使自己獲得配偶,豈不太便宜了男方。男子也覺得把妻子娶來,經濟上很不劃算,現在將女兒白白嫁出,認爲辛辛苦苦將女兒養大,女方家長對從妻居轉變爲從夫居總有一種吃虧的感覺,男嫁女娶。在實行一夫一妻制的初期,社會的婚姻形式是從妻居,在此之前,收繼婚如孝莊太後下嫁小叔多爾衮。叔伯死則侄亦如之”〔6〕(17)的妻母報嫂的收繼婚。《三朝北盟會編》卷3《女真傳》、《大金國志校證》卷39《初興風土》記載略同;早期的黨項、室韋人也流行過收繼婚制。 收繼婚産生于一夫一妻制之後,兄死則妻其嫂,成化公主是一位著名的被收繼人。她先後爲啓民可汗、啓民子始畢可汗、始畢弟處羅可汗之妻。女真人亦存在“父死則妻其後母,即是一個典型例證。 3.唐宋時期。突厥和回纥在婚姻制度方面都存有兄死弟娶寡嫂的習俗。在突厥汗國的曆史上,如孝莊太後下嫁小叔多爾衮,其实女真人。父死而子妻後母;弟妻寡嫂的現象也非常普遍,這樣既省彩禮又合人情。滿族嫁娶則不擇族類,更多的是未婚的納弟“娶寡嫂”,他的寵妾三娘子就曾先後下嫁給他的長子及長孫。在平民階層,父死子妻其後母。”〔7〕(2757)明代的俺答汗死後,但卻可以作爲當時存在收繼婚的一個證據。 4.元明清時期。蒙古族也有收繼婚俗:“兄死弟妻其嫂,象不可能這麽大膽。象的如意算盤最後雖然沒有實現,他要取代舜成爲兩個嫂子的男主人。沒有收繼婚給他撐腰,意思很明確,立即住進舜的房子,爾其庶乎。’”〔8〕(24)象在認爲舜死以後,正郁陶。’舜曰:‘然,曰:‘我恩舜,鼓其琴。舜往見之。象愕不怿,象取之;牛羊倉廪予父母。’象乃止舜宮居,于是曰:‘舜妻堯二女與琴,以舜爲已死。象曰:“本謀者象。”象與其父母分,舜從匿空旁出。瞽叟、象喜,瞽叟與象共下土實井,舜穿井。爲匿空旁出。舜既入深,“瞽叟又使舜穿井,利用的就是收繼婚俗。《孟子·萬章上》、《史記·五帝本紀》載:舜的父親、後母和弟弟都想象殺死舜,然後把舜的二妃據爲己妻,可以給我們一點啓示。舜的弟弟象想殺死舜,是伴隨對偶制在中國古代少數民族中普遍存在的一種婚姻形態。 中原地區的漢族有沒有收繼婚呢?答案是肯定的。遠古傳說中的這段故事,又稱“轉房”。匈奴、烏孫、烏桓、鮮卑、突厥、西羌、契丹等古代民族中普遍存在這種婚俗。從曆史發展來看,我國的哈薩克、柯爾克孜、達斡爾、鄂溫克、獨龍、怒、景頗、佤、僳僳、彜、毛南、赫哲、哈尼、苗、壯、布依、黎等族行此俗。中國史籍中載有“收繼婚”,在古今許多民族中廣爲流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意即“丈夫的兄弟”)。這種婚俗出現于原始社會母系氏族後期,中原及周邊的許多民族在曆史上都存在過這種風俗。 開篇本文所探討的收繼婚制是在母系氏族社會晚期群婚制逐漸向偶婚制轉變過程中存在的一種特殊的婚姻形態,收繼婚是原始社會群婚的殘余形式。 (二)中原地區漢族 一、收繼婚及其産生“收繼婚”亦稱“夫兄弟婚”、“妻兄弟婚”。即一個女子當其丈夫死後必須轉嫁給亡夫的兄弟。而亡夫的兄弟也有娶她的權利和義務(此詞源于拉丁語levir,還有收娶繼母、伯母、嬸娘的權利與義務。突厥族的成化公主先後爲啓民可汗、啓民子始畢可汗、始畢弟處羅可汗之妻的事例即是證明。 二、中國古代收繼婚現象收繼婚這種婚姻形式在我國曆史悠久, 開篇一、收繼婚及其産生二、中國古代收繼婚現象三、中國古代收繼婚的分類四、收繼婚的消亡 2.可在平輩兄弟之間收納死者之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