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明星资讯 明星新闻
当前位置: 主页 > 娱乐资讯 > 明星资讯 >

钱文忠解读弟子规——第三讲 入则孝之二在某种程度上伤害了老人

时间:2014-02-20 02:54来源:for1360 作者:非诚勿扰 中国法律网

把方方面面的情况全部考虑到了。而这就是我们在下一讲将要介绍的《弟子规》的内容。

所以千万不能胡来。

古人对孝敬的定义或者对孝敬方面的要求实际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得多。我们今天的人活得很容易:父母饿不着、冻不着,叫"有人生没人教"。这都是骂到父母身上的,父之过。"还有更俗的话,而且大家还会说一句话:"养不教,遭到大家的唾弃,不仅本人要遭到大家的白眼,这是让尊长蒙羞的。你自己干坏事,有了一些不良的行为,如小偷小摸、赌博,这孩子也许沾染上很不好的毛病,贻亲羞。"如果品德有污点,学习老人家。那就是不孝。"德有伤,家长、尊长会担忧的,贻亲忧"。你万一受伤了,这个就叫"身有伤,就替代砍头。所以说古人把这个看得很重,给大家看:我割头发了,割下一绺头发,曹操也不打算砍自己的头。这个时候怎么办?曹操拔出宝剑,没人敢砍曹操的头,一律砍头。这一下曹操自己的马毁了庄稼,谁行军踩坏庄稼,谁敢扰民,把庄稼给踩坏了。曹操事先约法三章,进了庄稼地,行军途中马惊了,一代枭雄曹操,因为连头发都给你了。男的也有这么做的,因为这个女孩子已经认为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了,弟子规。你就要赶快把人家娶回来,那么事情就大了,发现里边有几根头发,都要把头发留着。但是古人有的时候也以此表示一种极端的感情:如果你收到女孩子带过来的东西,这才叫孝心。所以古代的男子是不理发的,好好爱护父母给的这个身体,就应该善待自己,如果我要孝敬父母,孝之始也。"我的身体、我的头发、我的皮肤都是父母给的,不敢毁伤,受之父母,这是为什么呢?

古人讲:"身体发肤,也是不孝,或者自己品德有问题,如果我们自己受伤了,贻亲羞",贻亲忧;德有伤,就是孝敬父母。但是《弟子规》却认为"身有伤,都是从这些活生生的事例当中总结、归纳出来的。

很多人认为只要把父母照顾好了,这样去对待尊长的。而《弟子规》里面貌似很简单的话,在古代的确有很多人是这样去做的,而且也没有必要去效仿。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谨为去"在传统当中也有数不清的故事。有些故事今天我们都难以理解,像"亲所恶,所以我要努力去做。

这样的故事在中国传统中还有很多,因为妈妈希望看到儿子有出息,力为具",毛义真正是"亲所好,他都不出来呢?这一下大家才知道,怎么后来朝廷几次三番征召,如果他官迷心窍,并不是说他内心真的多想当官,这都是为了让妈妈高兴而已,有得到朝廷重用的一天,就是想让妈妈知道自己的儿子也有为社会服务的一天,向母亲报喜,活蹦乱跳,毛义之所以在当时欢天喜地,那位南阳太守和曾经误解毛义的人才明白,都被毛义拒绝。这个时候,守着母亲的墓再也不出来。朝廷几次三番以更高的官位请他出山,他马上辞官回乡,伤害。毛义的母亲去世,你怎么申辩?然而几年以后,尾巴都露出来了。毛义没有申辩,一旦当官,觉得他就是个伪君子,欢天喜地。所以一时间大家对毛义印象很坏,怎么刚收到委任状就忘乎所以,南阳太守不就对他印象很坏吗?原来你是一个热衷于功名的人啊!外面说你很清高,我当官了。这一下,妈妈,我当官了,捧着这个诏书又跳又蹦地去跟妈妈禀告:妈妈,这个委任状正好送到毛义家。南阳太守看到毛义欢天喜地,南阳太守到他家拜访的时候,朝廷就委任他当安阳县令,什么事情呢?因为毛义名声太高,正好碰到一件事情,慕名到毛义家里拜访,但是他却以孝敬母亲而闻名。当时有一位南阳太守张奉,虞江人毛义家里非常贫穷,叫毛义捧檄慰母心。这个故事见于《二十四史》里面的《后汉书》。东汉时期,这个事情都是有的。

有一个非常著名的故事,让人一时间看低了你,反而给自己带来麻烦,尽量地满足尊长喜好,还会引起别人的误解。为了让尊长高兴,古人为了做到这一点,这样的故事在中国传统中实在是太多了。而有的时候,谨为去",力为具;亲所恶,我们还应该去做吗?

"亲所好,甚至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引起别人的误解,满足父母的愿望,但是有时我们为了能让父母高兴,谨为去",力为具;亲所恶,陆绩给诸葛亮的第一印象就是:其实三讲。你就是小时候藏橘子的那个人。

《弟子规》要求我们"亲所好,陆绩啊?就看着他笑笑说:"公非袁术座间怀橘之陆郎乎?"意思是:你就是那个在袁术面前往兜里藏起两个橘子的陆绩啊?由此看出,诸葛亮一看,有一个人跳出来跟诸葛亮辩论,《三国演义》第四十三回《诸葛亮舌战群儒鲁子敬力排众议》,年纪轻轻就做到了郁林太守。他这个怀橘遗亲的故事非常有名,他是孙权手下的一个官吏,很年轻就去世了。东汉末年,钱文忠解读弟子规——第三讲。活了三十出头,公元219年去世,大概公元187年出生,他是今天江苏苏州一带的人,《三国志》里面有这个人的记载,也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力为具"的典范人物而留名青史。这个陆绩不是等闲之辈,作为"亲所好,陆绩也因这件事情名声显赫,我想把这两个橘子带回去孝敬我的母亲。袁术深受感动,你干吗藏两个橘子呢?陆绩就跪着说:我妈妈一向很喜欢吃橘子,又没有规定你吃几个,怀里的两个橘子滚了出来。袁术很奇怪:我请你吃橘子,他跪下来行礼,等到跟袁术告别的时候,拿了当时非常珍贵的橘子去招待他。而陆绩却悄悄地把两个橘子藏在怀里,就很喜欢他,但乖巧又有才华,袁术一看这个小孩年龄虽小,就到九江去拜见袁术,字公纪。他六岁的时候,叫怀橘遗亲。在汉朝末年的时候有一位孝子叫陆绩,力为具"的典范人物。那么这是怎么回事呢?这个故事的主人公究竟是谁呢?

再给大家讲个故事,甚至在《三国演义》中也有一个"亲所好,就会看到敦煌壁画里面有睒子的故事。

中国自古就流传着很多子女努力去满足父母愿望的感人故事,这个故事就随着佛教的传播传遍了中国。大家如果到敦煌莫高窟去旅游,而且使他双目失明的父母重见光明。后来,不仅使这位印度的孝子睒子死而复活,天神赏赐给了仙药,这件事感动了天神,能够照料自己的父母。最终,请国王开恩,这个印度孝子就把自己父母双目失明、生活非常困苦的情况告诉了国王,这支箭是毒箭。临终前,把睒子给射中了。而糟糕的是,就射了一箭,误以为他是一只鹿,正好碰上国王来打猎,这个睒子还是像往常一样披着鹿皮去为自己的父母打水。解读。哪知道,经常一起生活。有一天,因为大家都在森林里,他平时和林子里的鹿混得很熟,但是睒子对父母非常孝顺,这个睒子随着双目失明的父母一起到深山老林里去修行。生活当然非常困苦,迦夷国里面有一个人叫睒子,叫迦夷国,力为具"吗?

还有一个是在《佛说睒(shǎn)子经》里边记载的故事。古印度有个国家,回去孝敬自己的双亲。这不就是我们讲的"亲所好,而且成功地挤得了一些鹿奶,所以就没有射他。郯子就留下了一条命,知道原来他是人不是鹿,我是想取鹿乳孝敬我眼睛不好的双亲的。猎人一看,不是鹿,他赶紧高喊:我是人,旁边有一个打猎的人正搭着箭在那儿瞄着。正当猎手举起弓箭要射他的时候,就在他正要接近鹿群的时候,拿回来奉养自己的双亲。但是他万万没想到,偷偷地挤一些鹿的奶,想这样接近鹿群,披上鹿皮往深山里面爬,那就是把自己打扮成一只鹿,你打猎都很难接近它的。那么郯子怎么去搞到鹿乳呢?他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喝鹿的奶。你知道之二。大家知道鹿是最警觉的动物,突然有了一个很奇怪的习惯,眼睛不好,他的父母年纪大了,从小非常孝顺,有一个人叫郯(tán)子,以此印证中国古代这个传统。

第一个故事叫鹿乳奉亲。周朝的时候,在这里我再给大家讲两个非常有意思的故事,这在古代是孝道的基本要求。

我们在前面已经讲了很多中国传统孝道的故事,力为具"是指小辈要尽量满足长辈的喜好,那么就会让尊长蒙羞。

"亲所好,那么就会让尊长担忧;小辈的品德若有污点,小辈应该赶紧把它放弃掉。小辈的身体如果受伤了,小辈应该尽力去办到;尊亲和长辈厌恶的、讨厌的、不接受的东西,贻亲羞。"尊亲和长辈所喜好的,贻亲忧;德有伤,谨为去。身有伤,力为具;亲所恶,勿私藏"的道理。那么《弟子规》接下来又提出了哪些小辈应该遵循的规矩呢?而这些规矩的背后还隐藏着哪些有趣的故事呢?

"亲所好,勿擅为""物虽小,有的时候要考虑时代的变迁。

我们现在理解了"事虽小,这样反而会惹麻烦。所以学习《弟子规》,你给我交出来。这不行,藏了以后你让我这个做爸的替你担心了,咱们不用按照《弟子规》说:你不能藏,都不在《弟子规》规定的范围之内。因为现在情况不一样了,有时候藏两封同学之间的通信、小条子,藏两张小的游戏卡,尤其是读书以后藏一个日记本,他规定一天的某段时间父母不得进入他的房间。他称这段时间叫隐私时间。现在的孩子有时候藏一点小东西,但他就有隐私时间,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知道隐私。我儿子很小,那么这种情况相对来讲就比较少。现在的孩子都非常强调隐私,都是一个个小家庭,其实入则孝之二在某种程度上伤害了老人家一段非。这种大家族的情况没有了,甚至是广大的农村,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样的大都市,我看这头牛也是你牵走的。这样就会导致家族内部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当今社会,就会想:你昨天拿了一把笤帚对吧?今儿少了一头牛,但时间长了会形成一块心病。如果一旦发生大事,说又不值得,你给藏起来,大家都会形成一个心结。因为一个小东西,久而久之,就非常容易造成兄弟姐妹之间的小误解、小矛盾,你都不要擅自给它藏起来。如果不注意这个细节的话,东西再小,更不是具体属于哪一个子孙的。这个时候,绝对不是具体属于某一房,这些财物是属于大家族的,大家会共同拥有一些财物,几房子孙住在一起,这主要是针对传统中国合族而居的情况讲的。我们知道传统中国都是大家族,亲心伤",勿私藏;苟私藏,勿私藏"还适用于现代家庭吗?

至于说"物虽小,而父母不能随便翻看。那么"物虽小,用来藏一些小东西,一段。很多孩子都有自己的"私人空间",但是在越来越重视"个人隐私"的当今社会,那么就是皆大欢喜的事了。

《弟子规》接着提出做子女、做晚辈的都不能私自藏匿东西,多问一句,知道这个话,就给留着。如果这位工作态度非常积极的小师傅读过《弟子规》,那就一刀;不需要,你问一下老人家:您这几根很漂亮的毛毛是不是需要我帮您给剃了啊?如果老人家说需要,勿擅为"去做,但错就错在没有按照《弟子规》中"事虽小,你给我一刀就处理了?那不行。小伙子也没大错,我会长寿,留着我不生病,老人家就这点信念:某种程度。我这几根毛留了几十年了,法官很为难。

你说这件事情里面谁有过错?实际上谁都没有大过错。你当然不能说老人家错,这件事情最后还闹上了法庭,老人家的子女也不干了,这还了得啊?结果老人家不干了,给我剃了,认为这是他的长寿毛:这几根毛是象征长寿的,老人家哇哇大哭。为什么呢?因为老人家迷信,一刀就把老人家痣上那几根毛给剃了。这一剃不得了,觉得影响老人家的美观,比较长。小伙子一看,这痣上面长了几根毛,发现老人家下巴这儿有颗痣,先为他服务。当小伙子拿着剃刀给老人家修面时,就主动请老人家坐下来,正好一位很年轻的理发师傅空着,大家就排着队等理发。这个时候进来了一位老人家,顾客很多,钱文忠解读弟子规——第三讲。熙熙攘攘,一个年轻人跟一个老年人之间。怎么一回事呢?有一家理发店,而是发生在一个小辈和一个长辈,一件什么事情呢?这件事情不是发生在父子、母子之间的,这件事情说出来大家会觉得很好笑,难道还会引发什么严重的后果吗?

有一件事情完全可以印证《弟子规》的这段话,而擅作主张了,如果有时我们没及时告知长辈,必须事先告知长辈、征求长辈的意见。但是日常生活中毕竟都是些非常琐碎的小事,做小辈的也不能自作主张,那么做小辈的就没有做好。这当然不是《孝经》之道。

《弟子规》告诉我们哪怕是再小的事情,在某种程度上伤害了老人家一段非常特殊的记忆,引发了老人家的不快,子道亏。"如果你导致了老人家的不习惯,入则孝之二在某种程度上伤害了老人家一段非。勿擅为;苟擅为,这个做法对老人家是一种伤害。所以《弟子规》里这句话就很有道理:"事虽小,那么旧的东西有什么用?其实,这破东西给扔了吧,大家生活条件好了,搬家了,所以他也会看得很重。这些东西在我们小辈眼里常常会不以为然,老人家的名字也许这一辈子就被印过一次铅字,这你不好说,没准哪一篇提到老人家的名字呢,这是他珍贵的纪念物;比如一张旧报纸,一定要每天擦拭,他天天挂在墙上,把它放在这里;比如一张20世纪50年代的劳模奖状,但是老人家还视如拱璧,缺个角了,被水泡过了,破旧了,泛黄了,而在我们小辈眼里这些根本不算什么。比如一张老人家的旧照片,老人会很着急的。老人也有一些自己非常珍惜的纪念物,当你把老人放惯的东西随便挪动而你又不在的时候,这是他的一种习惯。所以,他拿着反而别扭,你给他放顺手了,怎么这个东西放得都不顺呢?不行。老爷子就喜欢这么别扭着去拿,又不是用左手的,你是用右手的,度上。有时候放东西很奇怪。我就说:爸爸,你也没有任何理由强迫尊长去改变他的习惯。老人家的有些东西有固定的摆放位置。比如我父亲,老人的习惯往往是不大容易改变的,而是认为没什么要紧就做了。我们都知道老人有老人的习惯,倒不是为了惹长辈生气,好心办坏事。他们有的时候自作主张,做子女的,今天比较多的情况是做小辈的,子道亏。"在这一方面,勿擅为;苟擅为,往往很容易忽略。

"事虽小,但实际上我们今天做小辈的或者做子女的,这说起来都很明白,在今天看来,会感到不妥。这是我们非常容易忽略的事情,那么尊长的心里有时候会有一些忧伤,你也不要瞒着长辈偷偷把它藏起来。如果你把它藏起来,一样东西哪怕再小,勿私藏",不是做小辈和做子女的最好方式。"物虽小,有点做得不够,学习害了。做子女的这个方面有点"亏",就"子道亏"了。什么叫"子道亏"呢?就是做小辈的,自己就做了。如果这么做的话,不问别人意见,不要擅自主张。否则就是我们今天讲的自说自话,征求一下长辈的意见,最好跟长辈打个招呼,小辈去做之前,再微不足道,哪怕再小,亲心伤。事实上第三。"什么意思呢?一件事情,勿私藏;苟私藏,子道亏。物虽小,勿擅为;苟擅为,而且规定得非常细致。《弟子规》接下来就进一步细致地阐述和规定了小辈面对尊长所应该持有的礼节和要遵守的规矩。

"事虽小,对于小辈的规矩是非常强调的,我们还应该去做吗?

在中国传统中,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满足父母的愿望,那么究竟哪些事情是做子女、做小辈的应该做的?哪些事情是不应该做的呢?有时我们为了能让父母高兴,置办。

《弟子规》接下来又更具体地提出了小辈、子女应该遵循的规矩,置办。

{3} 贻(yí):遗留。

{2} 具:准备,贻亲忧;德有伤,谨为去。

{1} 子道:子女应该做的。

身有伤,力为具;亲所恶,亲心伤。

亲所好,勿私藏;苟私藏,子道亏。

物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又规定了哪些事情是子女应该做的?哪些事情是子女不应该做的?

事虽小, 《弟子规》接下来,第三讲 入则孝之二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