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问:律师您好: 我是上次咨询房产证更改房东题目的求助者。现在我想问一下,十几年前的关于房屋买卖的证实材料有没有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假如有是截止到什么时候?肯请指点。谢谢。 答:若无其他特殊情况,有效。 15.各位律师你们好,请帮我判定一下乙方在该交通事故中占几分责任? 交通事故时间:2009年某月某日某时 天气:雨雾 交通事故地点:204国道日照段 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甲方:青岛 乙方:日照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某年某月某时间,甲方驾驶货车沿204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步行的乙方相撞,致使乙方受重伤,货车损坏,造成伤人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上述经过有现场勘察记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事实:甲方驾驶机动车雨雾天气超速行使且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违反<<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第47条第2款,<<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6条第1款第3项之规定,是形成该事故的原因:乙方横过道路未确保安全,违反<<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之规定,是行成该事故的原因. 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依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理>>第91条,<<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之规定,甲方驾驶机动车雨雾天气超速行使且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乙方横过道路未确保安全是导致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答:你好,现就你的题目回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6条之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乙方需承担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的责任,至于具体多少,属于法官自由裁量权范围内。 16.潘律师你好: 烦请一个交通事故的题目。 我驾驶着客户的车(我是某公司职员,客户是我们公司的代理商),帮着客户拉货 拉人 在晚上出车祸,致一人成植物人,该车保险到期,现受害方要求赔付58万,你说我和客户的责任怎么划分啊? 谢谢。 答: 你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你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该事故发生,例如:无驾驶资格或酒后驾驶该车辆(属于重大过失)。 (1) 假如帮客户拉货是公司与该客户约定的公司应承担的义务,则你的行为属于公司职务行为,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假如你帮助该客户纯粹属于无偿提供劳务,那么由该客户承担赔偿责任。 17. 由于涉及到一个婚内共同财产的案件。两当事人取得结婚证后一年取得房产证,当时登记为男方的名字。现在二人离婚析产。法院判为男方婚前财产,并解释说;物权法规定,登记为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可是我很纳闷: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的解释中有;婚内取得的房产,登记为一方名字的,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啊。而且《物权法》出台前,想必大多数家庭的房产证都是一个人的名字吧。我不知道那个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解释是不是正确的。所以请教,懂法律的朋友给个解释好吗?谢谢了。 另外个人想;分家析产在立案的回类中是在婚姻家庭关系下面的啊;,物权的题目有单独的回类。怎么婚内的财产分割不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反而要适用《物权法》了呢?俺搞不清楚。是国家立法有题目,还是法官司法有题目,有明白人给解释一下吧。再次谢谢了啊 答:你在上文中提到;法院判为男方婚前财产;,由此可见法院是将该房产认定为婚前财产而非婚内财产。我国司法实践中倾向于;物权转移的有因性;,即若该房产婚前付费,即便婚后取得房产证也认定为婚前财产。另外,若该房婚前交付使用,法院的判决就更正确无疑了。 18.面部有超过10厘米的伤口算毁容吗?缝了16针。是的话,赔偿标准是什么! 答:你应该做法医鉴定,构成轻伤的可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具体赔偿标准需要根据法医做的伤残鉴定等级确认。 19.各位律师: 你们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从2008.6.13进进现在单位(日照某印刷包装企业)上班到现在,单位一直未和我们签定劳动合同以及投保,并且节假日( 含括2009春节期间)没有加班费,甚至婚假(今年三月份)也没有相应的用度补贴. 像我这样的情况,我能否依靠法律要求单位支付我一年的双倍工资以及节假日的加班用度吗,需要什么程序和用度呢? 谢谢! 答:可以请求单位给与补偿。你到你们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自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生效后,职工申请劳动仲裁不用缴仲裁费。所以你基本不用缴费。 20.律师你好!我现在在一家公司上班,当时进往的时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里面的员工都是这种情况,现在公司的经营不是很好,工资已经托了很久了,涉及的职员特别多,数额也很大。现在都能相互证实在这里的这种情况,请问这种情况该怎样办? 答:公司性质是什么?在日照不是个体工商户的话,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1.请问:原告一方申请一审法院作出的撤诉裁定是否必须投递被告后方能生效,还是法院一经作出就生效?谢谢您的回复。 祝工作顺利。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题目的意见第165条的规定:除(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的;三种可上诉的裁定外,其他民事裁定应以为法院一经作出就生效。 因此,撤诉裁定也属于不可以上诉之裁定,故法院一经作出就视为生效,不以投递当事人为生效条件。 司法实践中对该题目争议仍较大。 22.我在租用了一辆轿车,因车辆有题目(我可保证没撞击)在行驶过程中出现了吃胎,我租用了4天,在第三天发现了吃胎的题目,由于轮胎吃胎磨损的比较严重了,第二天我及时回还了,回还时我考虑安全的题目,我向租赁公司说明了情况,结果竟然让我负责轮胎的更换用度,这个责任到底该不该由我负责,我感觉是车辆本身存在题目,由我负责不公道,请相关人士帮我解答!当时也签订了合同:其中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乙方(也就是我)所借用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甲方有权随时将车辆召回,乙方同时承担维修费及在修理期间的使用延误费、甲方的人工费。假如走法律途径,合同的这一条是不是对我不利呀? 答:走法律途径对你确实不利,由于合同约定租车后出现故障由你负责。http://krogman_除非你能证实租车前故障已经存在。你可以找个车辆修理维护方面的行家咨询下,看能否找到对你有利的因素。祝好运。 23.前几天计生办的下来普查发现怀孕两个月了,可往年普查的时候什么题目都没有。他们说是避孕环错位了,可能往年没发现。说完这几句话就拍拍屁股走人了。拿老百姓不当人看嘛简直是。我们老百姓的利益怎么维护?计生办的失误让我们自己承担?我们精神上以及金钱上蒙受的伤害和损失都要我们自己来承担吗?现在网络普及了,信息交流方便了 借着网络请各位律师给出出主意,我们这些老百姓平时只会出苦力也不懂什么法律常识,还希看你们能帮帮我们啊,感激不尽! 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啊 处处都要受欺负 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翻身哎!? 答:我们与你一样期待一个***法治的中国。避孕环错位导致的后果假如是计生办的错误造成,你们可以向上级主管部分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非常感谢潘律师的指点 还请麻烦告诉下提起行政诉讼的流程。 答:法定婚假几天。行政诉讼,你首先要明确管辖法院,然后你预备好诉状两份,你妻子(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往法院立案(要缴纳诉讼费、投递费共计大约100元)。立案后等法院通知开庭时间、地点预备应诉就可以了。 善意提醒下,行政诉讼官司不是很好打。 24.问:我与人合伙开了一个建材店,我占60%的股份,我基本没参与经营,法人是合伙人。现在发生纠纷,请问我能以持有过半股份的上风将法人过户到我吗?他是不会同意的。 答:你们店的性质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其他?你占60%股份没有体现在公司章程等规定里,而是你们另外私下约定的吧?!你说的很含糊,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 问: 你好,潘律师。是有限公司,卖建材的小店。我的60%股份在工商局注册了的。麻烦你给解释一下,先谢了。 答:我不知道你们公司章程有无特别约定,一般情况下有限公司法人变更需经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你占60%股权,达不到三分之二表决权,我以为变更法人比较难。 另外,提点建议,你们既然出现纠纷,两人合伙已经失往基本信任,而且一直是他经营,没有必要变更,还是协商解决好。 问:谢谢潘律师。合伙人占20%,他的一个亲戚20%,我占60%,要想达到三分之二的表决是做不到的。还有别的办法吗?麻烦你了。 答:变更法人恐怕很难,最少暂时我想不出好主意。你得说说你想达到主要目的,我才好帮你想办法。我给建议也只能正当,并公道。 问:让您费心了。我的目的是完全把握公司银行帐户,由于我现在需要这个帐户运行我的一些财务治理。麻烦您从法律角度保障我的钱(完全是我自己的钱)在公司帐户的安全,现在公司财务章及银行帐户U盾(网上企业银行登录用)一直由我掌管。现在这种情况,他做为法人,可以随时报失U盾,我担心帐户我自己财产安全不保障。谢谢您了。有好法,我得好好谢谢你。 答:提醒一下,你们公司主要事务还是要依靠公司章程予以决断。我给你建议只是通过对你们公司章程大体推断。你需要回往仔细看看公司章程等规定。你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也不排除你们章程中出现对你很有利的条款,例如: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决议即可。 对于你提出的公司财务安全担忧我想不出有什么好的方法防范。只是说明:假如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作出危害其他股东权益的事情,损害后果轻则其他股东可以决议解除其法定代表人资格,追究其民事责任;重则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请参考《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对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关题目的答复(工商企字〔2000〕第140号)》。 25.问:潘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身份证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盗用了 今天收到联通的催款通知 说我欠了5000多块 ,超纳闷 我就没有用过联通的号 怎么会办卡 并欠费呢?而且还欠那么多!! 我该怎么办?怎么解决? 答:首先提醒下: 严防骗子打着联通旗号骗人(我不熟悉联通业务,但无法理解怎么会欠费5000多,我的移动号不到一块钱就停机了。)。 你的身份证是怎么被人盗用的?是你丢失后没有及时挂失还是其他?假如你对丢失的身份证没有尽到相应挂失等义务,你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另外联通也没有尽到必要审查义务,比如:查看你的身份证原件、在以你的身份证办理的手机号欠费严重时没有尽到及时停机操纵等。 另外,假如你有足够证据证实确实是别人盗用你的身份证办号欠费,你可以不承担责任; 建议现在报警。 问:谢谢潘律师回复,还是这个题目想咨询一下,我今天往联通查过 说是有个姓丁的 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的后付款是CDMA号 已经欠费并拆机了 联通是这么答复我的 说号是在友谊商店旁的合作点里办的 而且还用我的身份证办了两个号 现在都欠费 你说我是直接报警还是直接告他呢? 答:联通知道这个姓丁的?既然知道不是你本人办理的该CDMA号还给办理则联通存在重大过失。建议报警。起诉的话还要有诉讼本钱,假如事态发展必须起诉,则你可以将姓丁的跟联通一起起诉。另外,问下:你被盗用的身份证丢失了? 问:您好 我的身份证没有丢过 现在想起 可能是应聘时的复印件吧 往联通查时登记的是我过期的身份证 2007年3月过期 2007年4月他又办的联通号 《以为户口已迁新旧身份证的地址都不一样》 答:你的身份证未丢失,你不存在挂失义务,也就是说在整个事件中你没有任何过错,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你只需要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其他你不必往管。假如联通起诉你缴费你往应诉就是了,我以为法院不应支持联通诉讼请求。 26.问:律师您好:我弟弟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请问多久我们委托的律师能见到他?谢谢。 答:按照新的《律师法》你弟弟被警方控制我们就可以见犯罪嫌疑人,但在公安局与***换押犯罪嫌疑人前很难见,由于目前在侦查阶段一般需要侦查机关书面同意会见。期待新的刑诉法修改。所以说,一般得等你弟弟的案子移交到***才比较方便会见。要在侦查阶段会见需要公安部分同意配合。 27.请问:上放工途中受机动车伤害算不算工伤? 答:固然今年7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全文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来看,以后《工伤保险条例》修改生效后上放工途中受机动车伤害可能不算工伤。 但根据现在仍有效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在上放工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请及时维权。 28. 请问跟老婆离婚后怎样取得孩子的监护权? 答: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题目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由此可见,子女由谁抚养的题目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题目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假如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题目。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假如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假如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条件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29.患者由于工伤(石堂塌方)后住院,进院诊断:<1>硬膜外血肿 <2>左枕顶骨折,左眶内壁骨折,右额突骨折 <3>左眼球后壁出血 <4>寰枢椎半脱位 <5>颅前窝骨折 <6>T8 9 11椎体压缩性骨折 <7>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伤。 请问可以评几级伤伤残及赔偿金额(患者属农村户口)? 答:你好。对于工伤伤残等级,是由国家法定司法鉴定机构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2006 )评定。我们律师不是该领域权威从业职员,无法给与正确答复。你可以在网上搜索该鉴定具体标准作出初步判定。 对于工伤赔偿,国家相关法律不划分城镇、农村。 另外,你要确认是否属于工伤。在日照,依据《日照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意见》,给个体工商户打工暂不纳进工伤保险赔偿范畴。 30.问:您好,咨询: 在网站的论坛上看到广告(信息)后,购买了产品,而发现产品有题目;或者广告本身就是欺骗性的,请问应有谁来承担责任? 广告商、网站、论坛、论坛班主等一系列相关职员有没有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答:网站运营者假如获取了广告发布者的利益,则该网站应对网友损失承担责任。 当然,即便网站没有获取利益,但是对虚假广告的发布没有尽到应有的审查、即时发现、删除等义务而使网友遭受重大损失,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我以为,条件是:该网站为营利性网站。根据《广告法》及《广告治理条例施行细则》和《印刷品广告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广告商发布虚假广告肯定要付责任。例如规定:;发布虚假、违规印刷品广告最高罚3万。; 宁愿被有钱人强***,也不和穷小子*** 第七封情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