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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上班工资怎么算,公司是以基本工资算吗?还是以你所得

时间:2012-01-31 17:19来源:吴哎哎 作者:安武林 点击:
劳动保障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通知对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以及工资折算办法进行了调整。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
劳动保障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通知对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以及工资折算办法进行了调整。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想知道法定节假日指哪些。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以基本工资核算。个人所得税依然是5%、10%、15%、20%、25%。。。 具体算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20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执行)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元至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元至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元至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元至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 超过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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