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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板强硬的告诉我法定节假日不休,也没三倍工资怎么办?

时间:2012-02-02 02:21来源:JQB生活系列 作者:张静怡 点击:
我在某公司做网购文员。 试用期满一个月后签订了劳务合同,合同上是一年的劳务关系。 现在要十一了,今天问老板,我们十一放几天假,得到了下面我老板的这番回复,我该怎么办? “我们没得休的,只是一个月有四天休息而已。法定节假日上班也是没有三倍的工资
我在某公司做网购文员。
试用期满一个月后签订了劳务合同合同上是一年的劳务关系。
现在要十一了,今天问老板,我们十一放几天假,得到了下面我老板的这番回复,我该怎么办?
“我们没得休的,只是一个月有四天休息而已。法定节假日上班也是没有三倍的工资的。每个地方的做法都不同,文职工作,有些是上行政班的,但是你们也不是天天都是上行政班。
如果要休的话,那我们店铺同事不是都休息了呀。当初面试的时候就有和你们说过的,你们觉得自己做的来就做,做不来就不做。”

那她这样做是不是违法呢?
我们已经决定不干了,但是因为要提前一个月说,所以我们十月份还是得给她上班,所以我想问问。我该怎么办?
急急急!!
他这样做一定是违法的,但做为你来讲,你要是不想在这样下去就换个工作吧。
如果十一期间你也上班了,又想维护自己的权益,那只能是去告他。
做为你,最好还是依法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而维权的事,在离职前和离职后都可以去做的。
你也可以现在就提出离职,或者十一后,都可以。
而去劳动局监察大队或去申请仲裁都要在十一后了。

法定节假日 国家明文规定 要支付3倍工资的

别着急 现在既然老板让你法定节假日加班了 你就要注意搜集证据 是单位让你加班的 必要时还可以偷偷的把老板说的话 录下来 因为到劳动部门那去 他们是要看证据的

如果证据不足 他们也很难支持劳动者 因为有些老板会赖的

至于辞职 你是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的 30天后 劳动关系就解除了 你就可以离开单位了

去劳动局告他

你们老板这样做本来就不对,你们可以去劳动部门次寻一下或是直接去找有关部门。还有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公司没有义务不放假,如果不放假就要给双倍工资,

只要是正规合同你就可以去劳动局举报他,得到你应得的权利或该得到的现金。

是违法的,这事地静下来好好的给他说说,不能的话可以去投诉他,这样一定能还你一个公道~~~

  直接告到法院去~~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支持你  加油  ~  不能不干  不能退缩~~

目前中国法律是没有规定加班有工资加,但是如果你和别的员工待遇不一样,就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楼上的不是吧。

我记得有耶。

电视上都说过N次了。、

告他!

这事直接找当地的仲裁委员会就好了
最好要有几个人一起去,保留一写证据

那就去劳动局告他

告他~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这些都适合你的情况,如果公司没有给你们买社保的话,单是这一点你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而不用提前三十天申请,你要收集你加班的证据,人证,物证,都是可以的,你们都准备不做这份工作了,那就到劳动部投诉,他们会帮你解决这些事的,工资一定可以拿回来,不过你要等到十一后啦,有这样的老板,这样的工作不做也罢,外面还是有很多好工作的,祝你如愿

    拿起法律法器来维护我们的利益

黑掉他的服务器!!!

楼上的好厉害。。。


这也能想的出。

哎,纠结。

这个你不要担心,先把十一的班上了,等劳动局上班了就去监察部门举报,等他们处理,而且既然是你的老板违法,你要离开也不要等一个月,随时可以离开。但是你最好等劳动部门处理好之后离开,这样就有理有据。就是一个月休息四天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可以把这些问题一起到劳动仲裁部门去申请仲裁解决,把属于你的权益都要回来。

你完全可以不用上班了,因为公司没有按照劳动法来走;你是被迫不能在做下去的,;向劳动部门投诉那是相当的慢,你可以请律师,费用是按你要回的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支付给律师

你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不给三倍工资就不用上班,非要上班那就举报你们厂里老板//

去上班吧```反正最后仲裁之后你这几天班的加班费他也会三倍给你的。而且连之前的都得补给你````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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