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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8日开始在公司上班当时谈好的是适用期1600元双休,上保险,法定节日跟国家跟定的走。中间请了一天半的事假一直到3月下旬发了2237.5元说是一月和二月的工资,我怎么都觉得有点不对呢,当时说的是一个月后转正,转正后的工资跟老员工是一样的待遇(去掉保险平均每个月2500元)但是现在都三个月了一直都没有跟我签合同,也没有提上保险的事。我该怎么办呢?而且初一到初八除了两天周末休息其余6天全在上班为什么不是三薪呢?(是因为在适用期没有这个待遇吗??)挺头疼的三个月了才给发一次工资早就花完了。法定节假日有哪些。希望有好心人帮我分析解答一下我这个情况该怎么办才能正确维护自身权益呢?本人现还在公司上班。听听国家法定节假日。 急急急,我认为我一月份到二月份工资不能是那点,公司这样弄的我非常不安。正在考虑要不要继续在公司干下去了,在没有找到解决我这个问题的办法之前我又不能轻举妄动。希望有人尽快帮我解答 详细点,我该的的工资是多少怎么么算 ,我可以要求公司双倍工资吗?? 可以的,不知道你跟公司签订的试用期为多久?但是这并不影响你同其他劳动者享有同样的权利,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是应该和公司其他劳动者一样享有三倍薪水的。 先去问问你的上级 或者是 问你们有关领导 要么 就直接去当地派出所的 劳动法 咨询 根据劳动法应当享受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