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问题 1、一次性付清房款后,开发商是否应当给购房人开具购房发票? 一次性付清房款后,开发商却不给房款发票,理由很多:(1)因为是期房,税务局不给预售的期房开发票;(2)合同约定面积和房屋竣工实测面积一般都会有出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不是最终的实际面积,在实际建造过程中会有或多或少的误差, 期房面积未经测绘无法确定,只能在房屋竣工后成为现房交付时(测绘完最终面积后)才能开具发票。发票额为最终的总房价。3)现在都是税控打印发票退票的话会比较麻烦,前几年开发商收房款都是先开资金往来发票,实测后才开正式发票。现在取消了资金往来票。(4)开发商不愿意缴纳相关税费,很多业主都拿不到购房发票。 购买商品房期房的,一般是商品房交付并结清全部房款的时候开具发票。开发商一次性预收全部款项的,应当向购房人开具发票;商品房实际交付时的差额部分,可以另开发票。不管是按揭购房还是一次性付款,开发商都要给购房者出具"不动产"发票。校企合作合同范本。付清了全款,法律上来讲就应该给发票,和实际面积多退少补的钱是两回事。 我们认为,商品房买卖过程中,购房款发票开具时限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如开发商在购房人一次性付清房款后,仍然坚持不开具发票,购房须知。购房人在保留索要发票的权利的同时,可要求发商说明不开正式发票的原因,并留下相应证据。如果将来有纠纷,你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如有异议,其实购房须知。请咨询工商税务主管部门。 2、购房发票上的日期是写买房时的日期还是拿房时的日期? 购房发票上的日期是写买房时的日期还是拿房时的日期。对于期房来说这两者相差很大,特别是一次性付款的业主。以前的其他房产公司都是写交房时的日期,这样就会给要购房人将来卖房带来麻烦,因为未满两年的房子出卖要交4点的契税,就是看发票的。赤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 预告登记问题 《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一般而言,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就具备了对外售房的条件。但是从商品房售出到交房,再到购买者办理房产证,中间有一个过渡期,期 间就可能发生开发商对已卖出的期房随意处置(如"一房二卖"、"一房多卖"、开发商将房屋产权抵押出去等)问题。在建房屋购买人可申请办理预告登记,事实上合肥地图。这相当于为期房办理一份临时"房证",使开发商无法对已卖出的期房随意处置。 在购买期房时,购房人可以要求与开发企业一同前往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申请进行预告登记。如果开发商拒绝办理预告登记,购买人可凭相关手续单方面申请办理。 办理预告登记时应提供四种文件:1.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期房的预售登记证明;4.商品房买卖合同。 房屋登记机关自受理预告登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向申请人颁发预告登记证明,该证明是期房购买人对所购期房享有房屋所有权的权利凭证。 完成预告登记后,当事人应当自能够进行房屋权属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登记。所谓"能够进行房屋权属登记之日",就是房屋交付之日。逾期未作登记的,原预告登记失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