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信息系统的建设重点来源:中国网 作者: 时间:2011/12/26 推荐医疗事故律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已相继公开发布。为了配合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方案》精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
目前,我国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明显滞后,已严重影响医药卫生各领域的服务和管理。指出,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于改善国家对医药卫生服务的管理,加强对医疗、药品等重点环节的监控,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和效率,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降低成本,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医疗信息公开,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增进医患沟通,促进和谐建设。同时也有利于各类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想知道购房须知。促进逐步走向统一。 今后在以下重点领域着力推进: 第一,加快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听听收养协议样本。以统一的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平台为基础,完善以疾病控制网络为主体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重点,构建乡村和社区卫生信息网络平台;以和电子为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促进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 第二,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加快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管理与监督、参保单位和个人管理服务等具有复合功能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各种基本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购房须知。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积极推广“一卡通”等办法。 第三,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药品监管、药品检验检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关键环节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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