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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首付自己贷款购房,婚后是加妻子的名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时间:2012-04-22 04:24来源:绝地武士95 作者:美人归来 点击:
我 2007 年买了一套住房,2008 年交付。总价 50 万,其中首付 30 万是我父母出的,20 万是我自己贷款。10 万的装潢款是我自己出的。购房合同上写的是我和我母亲的名字,房产证还没办。女友没有出一分钱。明年要和爱情长跑了 7 年的女友结婚了,我是这样想的:
我 2007 年买了一套住房,2008 年交付。总价 50 万,其中首付 30 万是我父母出的,20 万是我自己贷款。10 万的装潢款是我自己出的。购房合同上写的是我和我母亲的名字,房产证还没办。女友没有出一分钱。 明年要和爱情长跑了 7 年的女友结婚了,我是这样想的:女友嫁给我了,就不要太分你我了,就算离婚分走我的财产我也认了。但是这里面有一部分是我父母辛苦了大半辈子积攒的钱,如果我离婚,这部分钱给分走是没有道理的。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结婚,我想在房产证上写上妻子的名字,我觉得这样会让妻子有安全感。我也不介意假设离婚了,妻子会分走我的财产。但是我又不希望在这种情况下,妻子会分到我父母出的那部分钱。 我想请教一下,这种问题应该怎么处理?包括,需要办哪些手续,怎么办这些手续? 请法律专家给我详细解释一下,越详细越好,谢谢! 先亮 100 分以示诚意!
你好。 一、因为您是“2007 年买了一套住房,2008 年交付”而“明年要和爱情长跑了 7 年的女友结婚了”,所以在你不将房产证上写下您妻子的名字前,这套房子就是您和你母亲的共有财产。这时你要是结婚了,这套房子也是您的婚期个人财产。“就算离婚”您的妻子也不会分走您父母甚至您自己的财产。因为这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参加离婚财产分配。 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其实 妨害司法罪。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买房一次性付款流程。您可以将您自己的那部分房产通过约定的形式转化为您们夫妻共有。此时,你所约定的财产应当是您的“20 万是我自己贷款”,而不是您父母的“首付 30 万”。当然,您也没有权利处理您父母的财产。 三、根据以上分析,您可以与您妻子书面约定“20 万是我自己贷款”,在结婚后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再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去变更登记。“假设离婚”的情况出现,您要保存好您和您妻子的“婚内财产约定”,以厘清彼此的法律关系。这个协议一定要是书面的。此外除了依据这个协议变更不动产登记外不必办理什么相关手续.至于要不要办理公证,那完全是为了赋予协议更高的效力,没有太大大必要。 相知无远近,万里尚为邻。上海张大律师愿交天下朋友,欢迎加为好友。 祝一切顺利。
你可以做个财产公证,可以公证里面的财产是如何分配的,(如你出多少,你父母出多少)说明里面的钱的多少是你父母的,以后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就可以了啊,去公证业不用花多少钱的。
可以将房产登记到你,妻子,父母名下,按份所有或共同所有。 ------------------------------------------ 石家庄梁律师你身边的法律顾问,。
去更改登记就是了,只要你父母同意,只要双方同意就很容易。
哥们儿,不是不相信你的爱情,而是你不应该拿父母心血去献媚与你的妻子,你希望妻子高兴、有安全感这当然无可厚非,但是有太多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能分清一点最好不要搅和在一起,再说如果非要拿一套房子的产权才能有安全感的妻子不娶也罢,你想过没有她安全感了,你呢?你父母的心血呢?安全吗?最好给他几顶高帽子哄她作罢,如果她非要产权的话你还真得想想是为什么了啊?!她如果不在乎那你又何苦自己没事找事呢?哥们儿,您说呢?别烦迷糊,真正爱情看的是你本人而不是你住的房子有没有她的名字在产权书上,她会更注重她是不是在你的心里。祝你幸福!
我认为你这是多余了。现在你觉得好的时候是不在乎。但是真要是离婚时你肯定就不这样想了,肯定是不想给她,因为要离婚时你们已经类似仇人了。你还拿着你妈妈的钱去往水里扔。到时侯,后悔都来 不及了,好好想想吧
婚前财产公证,这要是放在国外,就是在普通不过的事了,可要是放在我们这个国家,那就有很大的不同的了。 首先要明白,你的女友和你结婚,前提是房产证要写上她的名字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不得不怀疑她和你结婚的真正目的。如果这是你自己的想法,那我很佩服你,不过佩服归佩服,得弄明白,找房子有一半是用你父母的钱买的。 如果你想既要让女友有安全感,为了预防万一不让父母遭受损失,建议你在办理房产证时把父母、你、女友的名字都写上,这就说明这房子是共有的,任何一方想处理房子都得得到共有人的同意。这样以后真的的出现什么不吉利的,你父母的产权也不会受的侵犯。 前面提到的婚前财产公证,建议你在结婚前先去做个公正,手续比较简单,费用也容易接受。 结婚前,可以到婚姻登记地的司法行政机关的公证部门(也就是司法局公证处)申请进行财产公证。只要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都可以进行公证登记,诸如银行存款、股票、金银首饰、房产、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等,至于期限,可以根据需要自由决定。
1、能明白你的心思了,一个重感情的好男人!既尊重妻子、也不想亏待父母,真是难得。嗨,我赞你两句只是说发自内心的心,看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是为要你的分!你可看好了,觉得我的回答合适、合法再采纳。在这里回答问题这样久,只遇到过两个不是为结婚后怕被对方分走财产而苦心算计、既考虑爱人也尊重父母的人,我觉得这才是人间正道,你是第二个,我祝福你们!!! 2、这房子是你在结婚前所买,如果办房产证时不加上你妻子的名字:就绝对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但也不是你一个人的,而是你和你父母共有的(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房产证上只写了你和你母亲的名字,但这房是你母亲在和你父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所以也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只是你父母共同共有一半的份额,另一半是你的)。 3、加上你妻子的名字:这房就变成你和父母、妻子4个人共有的了。 (1)如果你们在房产登记时约定了各自所占的份额:一旦你们离婚时(是假设,祈愿永远是假设),你妻子就可以按登记的份额分割房子。 (2)如果在房产登记时没有过约定各自占有的份额: 你们离婚时就由你、你母亲、你妻子三人均分了,这时对你母亲似乎不太公平(本来如果不加上你妻子的名字,你母亲应能分到二分之一的) 4、其实,这很好办: (1)关于你母亲的首付出资:如果房产证只写你一人的名字:你母亲这钱就出得亏了。但如果房子有你母亲的一半份额:你就没有白占母亲的便宜,那首付已经转化为了房产份额。 (2)所以:不管用什么办法,只要保证你母亲能占有一半的份额粮,你就没有“把父母的钱向外扔”。 5、可行的办法有: (1)在房产登记加上你妻子的名字时明确登记各人所占有人份额,约定你母亲占有二分之一、你和妻子各占四分之一,就全齐了。 (2)其实,你也完全可以不在房产证上写妻子的名字,只和她私下写下一份书面协议,约定:XXX(你)自愿将个人婚前房产中所占的份额与妻子XXX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这样,一旦离婚,你妻子庄稼汉有权分割你享有的一半份额,而无权分割你母亲所占有的一半份额) (3)我更建议你使用第二种方法,因为:一般情况下,房产证是按原始购房合同上的名字登记的,如果你想把妻子的名字写上:很可能需要交一部分费用,最重要的是还必须得到你母亲的同意,如果你母亲有什么想法、因此对你这个儿子有了意见,就不太好了。
其实这套房子是您的婚前个人财产,和你的女友一点关系都没有,如果要离婚的话,她也分不到房产。但是如果你想在房产证上加上他的名字,想让她成为房屋的共有人,那么如果离婚的话,她可以分割一半的房产。如果您想保护父母的权益,那么你可以以借款的方式,将来还给你父母的房款,这样你父母的那部分的房款就有了保障。你也可以和女友共有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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