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辛亥革命的共产主义倾向:平均地权有所房产【十二五规划】倒行逆施者戒(13/1423) 民生改善富不富裕完全要看自己的动机: 吞吃百分之百的国土资源不让人民自由耕耘说什么也没有经济效益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社会主义革命成功几十年了为什么至今还是甩不掉集体农庄公共食堂人民公社铁锅炖菜那一套呢? 市场经济发展趋势还是需要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那一套是吗? 同床异梦?房产税改革中央地方现分歧地方担心房价下降 超过部分发达国家!我国人均住房30平米,都谁住着? 同床异梦?房产税改革中央地方现分歧地方担心房价下降 修旧还是立新?房地税中央地方同床异梦 现有地方试点方案,均是修改现行房产税,将已有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扩展到居民自住房屋,这与部委意见不一;而地方与中央立法精神不一,未来会出现很大麻烦。 对居民自住房屋征收房产税,这一贯穿2010年全年的政策悬念仍未现形。 房产税目标主要是调控房价还是筹集收入?"借道"现有税种还是开征新税?土地、住房、财税等部门权责如何协调?当重庆和上海将房产税试点的申请提交国务院,现实的矛盾和冲突便浮出水面。 "对很多重大问题,各方存在很大分歧。"一位接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专家向本刊记者透露,对居民住房征税可能比设想的要慢,遇到的实际问题,也比想象复杂得多。 此前,重庆和上海对居民自住房屋征税的方案,就是改造现有的房产税,将征税范围扩大到居民自住房屋。这一方案无需开设新税种,只需修改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即可。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依然坚持改革初期确定的整合现有税种、开征新税的思路。 "重庆和上海的试点申请由国务院决定,还没有听说有明确的回复。"一位财税专家表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改革已达成共识,不只是取消1986年《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的免税优惠,而是要在不动产保有环节,将现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整合为全新的房地产税,同步出台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不仅如此,在房产税改革过程中,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取向、征收过程中至关重要的评估机构设置等,也是争议的焦点。 不仅如此,在房产税改革过程中,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取向、征收过程中至关重要的评估机构设置等,也是争议的焦点。 "修旧"还是"立新" 房产税在中国并非新税种,1986年10月即在城市、县城等按年征收,当时出台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学会购房须知。目前拟议的房产税改革,就是将征税对象扩大至个人非营业用房产。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对本刊记者表示,要对个人住宅征收房产税,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修改《房产税暂行条例》,取消免税规定。 这一方案,在政府强调税收调控楼市的背景下提出,因为无需开设新税,不涉及人大立法程序,被认为是推进改革的"捷径"。不过,专家认为,这一方案在操作上会面临难题。 目前,中国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有两个税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仅仅对《房产税暂行条例》征收范围扩容,那么在征收过程中,就需要分别评估土地和房产价值,分别征税。众所周知,房产的价值与地理位置密切相关,将土地和房产分割评估并非易事。 一位接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专家告诉本刊记者,目前两部委已经达成一致,整合现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为新税种--房地产税。 但是,重庆、上海上报的试点方案并不是按这样的思路设计的。 此前,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接受媒体采访时,对比一下合肥房产网。详细介绍了重庆的房产税方案。渝版房产税试点方案主要针对高档住宅,基本思路包括:先对别墅、200平方米以上"大房子"和评估价值超过主城区平均售价3倍以上的住房开征;按面积计,实行累进税率;征收范围首先是增量部分,存量部分视情况开征;每户家庭拥有普通住宅超过四套,可能被征税;外地人炒房,可能被征税。2010年12月10日,重庆市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中再次强调,积极做好征收高档住房房产税的准备工作。 上海市政府虽早已向国务院提交试点方案,但至今未对外透露任何细节。非官方渠道的沪版房产税试点方案已流传出多个版本,以面积和价值为主要计征标准,从增量扩展至存量。据《南方周末》等多家媒体报道,2010年12月15日,在复旦大学一场房产税研讨会上,有专家透露出一个被认为可信度较高的新方案:若新增购房,对每户名下超出20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房产面积进行征收。 总体而言,两个城市的方案都是修改现行房产税,将已有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扩展到居民自住房屋,与两部委的思路并不一致。 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起草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工作也在进行,立法思路即是以整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为前提。 财税专家认为,在立法框架未定的情况下,改革试点需要谨慎。对已经确定的思路,国务院主管部委与地方要事先统一意见。目前税收立法权仍属中央政府,"如果现在地方的试点与中央的立法精神不一致,未来会出现很大的麻烦。地方政府和中央部委还是需要事先协调。" 有专家认为,理想的状态是,先出台一个两税合并的暂行条例,相比看购房须知。在此条例下,对经营性房产按新条例在全国先行征税,对个人住房可以根据各地申请进行试点。 不过,在安体富看来,这二者的顺序恰恰应该相反。他对本刊记者表示,现在只能先试点,试点可以有不同的方案,不试点不知道哪种方案效果比较好,而一旦形成立法就是全国统一,"不能立法之后再试点,试点要在立法之前,摸索经验。"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认为,试点地区的税率、免征额、税收优惠等可以有所不同,但税制的整体框架应该统一。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官方对房产税的表态悄然发生了变化。2010年10月27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其中涉及房产税的表述是"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这与9月29日"国五条"出台时提出的"加快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推广到全国",明显不同。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2010年12月中旬表示,近中期要争取解决房地产税的框架问题。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2010年12月中旬表示,近中期要争取解决房地产税的框架问题。 中央、地方"同床异梦" "一些房价涨幅很高的城市,最担心改革会影响当地的楼市。"一位参与地方改革研究的专家表示,如果看到上海、重庆上报房产税试点方案,就得出地方对改革态度积极,那是误解。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方案,实际的覆盖面很窄,仅仅是针对少数高端房产。 如今,多数社会公众的理解,政府对居民住房征税的目的是要压低房价。的确,这是中央政府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过程中衍生出来的目标之一。而这一中央政府默认、社会公众一度渴盼的目标,恰恰是地方政府很大的担忧。 将税制改革和宏观调控结合起来,这是财税部门推进税制改革的一项原则,也得到了国务院的认可。房地产税收的改革,更是将改革和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发挥到了极致。 中央决定对居民住房征税,主要目标是完善分税制,给地方以稳定收入来源。但改革启动不久,从2005年开始,在房地产税收调控房地产市场方面,政府赋予的期许日益升温,频频动用多个税种调控楼市。以致社会公众误认为,目前政府推进的房地产税改革,其目标就是为了压低房价。 对住房征税会调节居民住房消费需求,但是,并不能确定征税必然会带来房价下降。税收增加会导致成本上升,成本影响价格,但成本不决定最终价格。 2005年6月以来,为调控楼市,政府频繁调整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等政策,但楼市走势坚挺依旧,税收调控效果差强人意。 2010年上半年以来,中央政府开始刻意弱化公众用税收调控房价的期望,开始强调房地产税并非针对房地产市场,而是完善税制改革,为地方提供稳定的财源。 1994年实行中央地方分税制后,优质税源基本划归中央,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的划分中也是中央占大头。地方政府有权决定是否征收的只有筵席税和屠宰税,但地方早已停征筵席税,屠宰税也鲜有地方征收。 目前,中央政府财力雄厚,而基层地方政府税收日渐萎缩,不得不走向依赖土地出让的"土地财政",由此产生种种弊端,被人们诟病和抨击。贾康认为,地方税收体系改革,在西部需要资源税,东部地区则需要房产税,并使之成为地方税体系的支柱之一。 财政部税政司综合处处长周传华也公开表示,房产税可以成为地方政府重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目前,房产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比较低。2009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920.97亿元,房产税完成803.64亿元,两个税种合计占地方本级收入的比重仅5.3%。 然而,中央政府旨在为地方提供稳定财源的房产税, 房产继承。并未受到地方政府的青睐,经过这几年房价飙涨,多数城市政府官员已难以接受房价下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除重庆、上海申请试点,更多的城市对居民住房征税持谨慎态度。 本刊记者了解到,杭州市已对所有房产进行了评估,基本具备了征税条件。但杭州市政府担心开征房地产税会对当地楼市产生较大冲击,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多有犹豫。 此外,近年来以调控楼市的名义,政府在住房交易环节征收的税收上升至10%左右,再在保有环节征税,很可能会带来房主的反对。 安体富告诉本刊记者,土地、房产都是不断升值的,房产税对地方政府是一个稳定的不断增长的收入来源,长远看这个方向并没错。但是,这一税种涉及到千家万户,有地方政府担心,先行试点会导致市民的抵触。 不过,地方政府担心征税导致房价下降可能有些多虑。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研究员熊鹭在财新网撰文,举例证明了征收不动产税,并不必然有效抑制房价上涨或平抑房价波动。 熊鹭称,英国的住宅税/市政税征税对象是居民的住宅,征税方法是把住宅按照市面资产价值分为八类或九类,征收数额不同的税金,从1993年至今,英国房价仍然出现大幅增长。同样,美国各州早已普遍征收不动产税,但扣除通货膨胀因素后,1997年至2006年美国房价仍上涨了57%,其中2000年至2006年就上涨43%。而2006年以来美国房价则大幅下跌,波动较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微博)近期的一项实证研究显示,房产税开征与房地产价格为负相关,房产税开征会使房价微量下跌,但由于税收的本质使得房产税在房价供求方面不能成为决定性因素,中长期看,开征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有限。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也在微博上表示,影响房价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土地的供应,二是货币政策。无论房产税开征或是不开征,和前面两个主要因素相比,影响微乎其微。 另外,从目前的信息来看,房产税的税率不会很高,而且征管难度较大,相形之下,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流转交易环节的税收"可能相对比较简单,来得快"。 以北京为例,2009年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到18.4%,市级财政主要收入来源中,契税和土地增值税增幅分别为24.3%和54.5%。而杭州,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比重更是在50%左右,2010年财政预算中,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出让金的增速高达76%。 目前,丰厚的土地出让收入,以及逐年上升的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让地方政府尝到了甜头,在保有环节征税的积极性因此大打折扣。 财税专家建议,对居民保有环节征税,必须同时降低政府对土地出让的依赖,并大幅清理各项收费,降低交易环节税收比重。 "征收房地产税,仅凭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积极性是不够的,必须提高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一位参与改革研究的专家称,房产税征收需要收集全国各地的土地和房产等信息,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作为国家部委,没有能力掌握这些,只能通过税务部门去争取地方政府的配合。 安体富建议,在房产税的征管上,可以给地方一定的灵活性,在中央统一设置税种、修订税法、确定税率区间的基础上,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税率、免征额、税收优惠等。同时房产税收入归县市级基层政府,省级政府不参与分成。 暗争评估权 人均住房30平米,意味着什么? 12月29日,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截至2009年底,中国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33.6平方米。乍一看这个数据,30多平方米的人均住房面积,着实是一个蔚为可观的数据。就算是跟世界上主要的发达国家相比,这也是不一个不小的人均住房面积。笔者根据公开资料将人均收入世界排名与人均居住面积三项指标绑在一起整理出如下表格,供各界人士研究参考。 由此看来,以我们国家目前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论是从国家发展水平来讲,还是从人均收入水平来讲,相对而言都算是比较高的了。但为什么就是这个已经相对较高了人均住房面积依然没能满足国人的住房需求呢?如果要回答这个问题,其根源恐怕就得从"结构性矛盾与不均衡"上入手了。不仅仅是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在大的截面上存在着城乡二元现状,就是城与乡本身也存在着地区之间的巨大差距和不平衡。这种经济发展上的不平衡给我们国家的住房供应体系带来了很多难以逾越的障碍。 例如,农民虽然在农村有宅基地存在,但因为农村经济发展程度的落后,致使农民在自己本乡就业无法满足正常生存需要,就更别说照顾到什么发展需要及其抚养和培育下一代了的需要了;而城市却因为聚集了各种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教育的、文化的等各种资源而使得经济发展程度大大超过农村水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农村的"建房用地"--宅基地甚至农民的住房,其对于平抑目前我们存在的住房矛盾其实际意义是微乎其微的。 而城市自身,同样因为发展上的不平衡,房价矛盾的尖锐性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化。在中国的城市中,像三线城市甚至部分二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还是处在一个相对合理的水平上的。而那些聚集了更多的资源,经济也更为活跃的城市就不是这样了。像北上广深这些大都市,其住房问题矛盾便甚为突出,在广受诟病的同时,也为我国未来经济运行安全与否制造了为数众多的不确定性因素。 而基于财富分配上的严重不公导致的贫富两极分化,更是加剧了一线城市房价问题对普通老百姓的伤害。而这并非某些人所认为仇富心理所致,我们知道,巴菲特是世界首富,但很少有人仇视他;王石也很富有,却很少有人对他的财富来源提出质疑。公众所不满的是那些附着在特权之上的不法收入,这些收入还在特权护航之下又一次进入对住房的大规模炒卖甚至是囤积等形式的占有。 窃以为,这才是我们的住房矛盾所真正要解决的问题。 今年45岁的沙志刚原是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处长,案发前刚刚被提升为地籍管理司副司长,正在等待上任。 检方指控称,沙志刚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涉案的,当时沙志刚除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处长的本职外,还兼任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基础图件组组长。2005年6月至2010年1月期间,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在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参加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投标资格考试时,泄露考试内容,并为该公司承揽相关项目等事宜提供帮助。为此沙志刚以股份收益为名,多次非法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汛(另案处理)给予的840余万元。 此外,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沙志刚还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北京天目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晓阳(另案处理)的请托,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过程中,帮助该公司违反规定承揽遥感数据及调查底图采购项目。事成后为表示感谢,程晓阳按照沙志刚的要求,违反规定以高出市场价200万元的价格,将河北省的调查底图制作项目分包给沙志刚指定的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在贾汛的帮助下,沙志刚将这笔钱非法占有。 检方认为,沙志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审理。 地调查牵落"专业"官员 媒体报道显示,45岁的沙志刚是江苏兴化人,1988年毕业分配到一家测绘公司从事全野外工作。两年后经考核,他被原国家土地局录用。1998年,沙志刚为了及时快速地掌握洞庭湖、鄱阳湖洪水淹没情况,带领6位专家苦战8天8夜,攻克数据上的难题,完成了洪水淹没耕地和农村居民点状况的监测,他和别人撰写的论文还曾获得首届"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2008年5月,第二次土地调查启动,其中沙志刚负责湖北省,仅他主抓的图件处理招标工作,中央投入的经费就达十多个亿,可见沙的权力相当大。 2008年10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原主任吕国平受贿千万落马。仅隔一年多以后,2010年1月27日,沙志刚也因涉嫌受贿被中纪委带走并"双规"。(记者王秋实) 这个讲法非常正确!但是,这个指导思想与地方和特权利益集团利益相矛盾.不可能得到贯彻落实.这种如此低的税率的房产税,根本不能抑制目前房价上涨的态势.只要每年房价上涨1%就什么都有了.有钱人不会因0.6%的税率,停止屯积房产的步法!不信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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