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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对象去年在青岛开发区登记结婚,我的户口在潍坊诸城,我对象的户口是青岛开发区的集体户口,现在我单位办理保险需要开婚育证明,我把需要的材料寄回老家办理,但当地的计生办以我们领证后没有到计生办报到为由不给办理,说在老家计生办办理可以,但每个季度都要返回进行计划生育查体,这样我觉得会很麻烦,听听单位婚育证明格式。请问有什么好的方法吗?可以去我对象现在的户籍地办理? 你可以回寄环孕情报告单或者在你对象现在的户籍办理都可以,它以户籍管理为主的 你的情况比较特殊,也比较麻烦,特殊在你的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分属于两个地区,麻烦在户籍地和现居住地都不会愿意把你纳入正常的育龄妇女管理系统,因为管理难度大,而且你去年登记,没有上报新婚。按照现行的相关规定,你首先应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单位,在女方户口所在地潍坊诸城,(这个是第一顺序)男方户口所在地岛开发区,或你的单位所在地计生办上报新婚。只有上报了新婚,其他的计生业务,如出具婚育证明等,以后才能办理。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