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婚育证明格式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不是要本人办理

时间:2012-01-29 04:11来源:玫瑰咖啡 作者:未响应 点击:
不自己办理也可以 一、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1、离开户籍所在地的跨乡镇、街道流动人口; 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4、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
不自己办理也可以
一、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1、离开户籍所在地的跨乡镇、街道流动人口; 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4、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求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二、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3、经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政策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暂缓办理或者不予办理《婚育证明》:相比看婚育证明格式。 1、申请人未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 2、已婚育龄人员未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 3、已婚育龄人员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政策外生育未处理完毕的; 4、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婚育真实情况的。 四、有关其它规定: 1、《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办理。 2、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于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当及时予以办理《婚育证明》。 3、发证机关应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婚育证明》工本费(每本5元),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工本费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4、《婚育证明》的有效使用期限为3年。流动人口应当在所持《婚育证明》的有效使用期限截止之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换领新的《婚育证明》。 5、《婚育证明》由持证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借、转让或者涂改。职工婚育证明。《婚育证明》丢失或严重损坏的,须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并注销原《婚育证明》。 6、持证人应当在到达现居住地15日内,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验证机关)交验《婚育证明》,接受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凭证享受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服务。验证机关查验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应当将查验结果在“查验纪录栏”予以纪录并盖章,对其中的已婚育龄人员进行登记。查验后应当将《婚育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 7、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劳动工商等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定期查验所辖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