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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1年3月30日在安庆市怀宁县海口镇和老公领的结婚证,女儿于2002年9月17日在怀宁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出生,女儿户口在同年10月15日已上。因我是外省当时全家户口没法一起上,直到上月我有空特地带上我在老家的户籍证明回海口派出所上户口,当时工作人员说我现在老家湖北省居住两年,需要我从湖北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当时我觉得很好笑,我在老家怎么算是流动人口,可工作人员解释说因为我结婚十年都没有把户口报过来,而这两年又在老家担心我再生一胎,我说我回老家也不是在我们村上呆着,小孩在我们大市的一所实验小学里读书我们做生意。等我回到湖北到我们镇计生办去开这个证明的时候,工作人员又说你嫁到安徽省计生方面就归那边管,我们这边没有你的资料你叫我给你怎么证明,当初准生证是哪边出的呀,这些年你在外地是不是都是安徽那边叫你寄妇检证明,你不属于我们管辖的范围所以这个证明没办法开。期间我们在江苏做生意也没有时间两边跑,这次有时间回来特地办这个事情却是两个省衔接不上,导致我的户口无法上,其实http://www.hnfzb.gov.cn。小孩办独生子女的奖励也领不了,农保也办不了。特咨询下这件事该如何处理,急待佳音!!! 这个问题是派出所与计划生育没有衔接好照成的,虽然流动人口条例规定户籍地才可以为成年育龄妇女开婚育证明,但你是不可能在湖北开得到的,因为你已经嫁出近10年了,海口镇计生办应该出具你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果派出所不同意就找计生办去协调,去给派出所宣传宣传婚育证明应该有谁开。你老家湖北是无法开的。 按我所说的没错! 这种情况只能是回去办了证明过来才能处理了!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