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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 1、办证对象 (1)离开户籍所在地县(市)或者市辖区; (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以工作、生活为目的(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异地居住; (4)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的育龄妇女。 2、办证材料 (1)身份证,已婚的还应出示《结婚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 1、成年育龄妇女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向现居住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相比看婚育证明格式。或通过村(居)委员会提交; 2、成年育龄妇女应凭现居住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办理暂住证、务工许可证、营业执照、生育服务证等有关手续。其实青岛婚育证明格式。 补充内容(2011-6-1316:43): 哎,总算问到了怎么办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