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取缔邪教组织、 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有关司法解释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字号】 高检发研字[1999]22号 【颁布时间】 1999-10-31 【生效时间】 1999-10-31 【时效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99年10月30日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决定的颁布,对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利益,对比一下糖尿病眼病食疗。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重大意义,你知道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糖尿病如何食疗。对当前正在进行的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斗争,提供了思想法律武器。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严格执行。特通知如下: 共1页 当前为第1页 上一篇: [有效] 下一篇: [有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