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跟公司签定了1年的劳动合同,前期工作量比较大,该做的事基本上都做完了,后期工作量不饱和,公司想提前终止合同。开始的时候告诉我提前30天通知我可以免除赔偿金,但后来我看新劳动法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我在公司工作超过6个月了,请问是拿工资的1倍赔偿金还是两倍,你知道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我工资是4000,那应该赔我多少?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简要回答你,如果你的工资是4000,那么公司应该赔偿8000,但是前提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你的工资不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 根据你的描述,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违法解除合同应该按双倍工资支付 即8000元 但不能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 赔偿标准为前几个月的平均工资 包括奖金 津贴 及补贴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那就应该赔偿8000元。 公司解你4000。还要看他是何种理由,若因工作量,他以后招人应先考虑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