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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试用期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时间:2012-01-30 08:10来源:飞翔 作者:水格蓝影 点击:
一、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一、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

1、劳动合同应该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未采取书面形式,但是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的,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中文形式,也可以采取外文形式,同时采取两种文字的,以中文为准。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

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A,试用期以内;

B,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

2、单位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A,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B,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单位损失。

4、当劳动者和单位签订了服务期约定和劳动保密条款的时候,不适用上述第三款。

四、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几种情况: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D,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五、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注明:本条规定不适用于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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