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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为六个月,服务期为五年。又规.

时间:2012-01-31 18:57来源:开心小妮 作者:汉堡静儿 点击:
我的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为六个月,服务期为五年。又规定公司提供10万元培训费用,今后如发生劳动争议,该 我的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为六个月,服务期为五年。又规定公司提供10万元培训费用,今后如发生劳动争议,该费用公司不需要提供明细账目。但实际上公司没
我的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为六个月,服务期为五年。又规定公司提供10万元培训费用,今后如发生劳动争议,该

我的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为六个月,服务期为五年。又规定公司提供10万元培训费用,今后如发生劳动争议,该费用公司不需要提供明细账目。但实际上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培训。合同最后规定我如果违法服务期规定的要交违约金20万。请问如果我在试用期提前申请辞职,需要交违约金吗?还有如果我试用期过后,公司没有提供实际的培训,仅仅靠合同中的那个条款能强迫我缴纳违约金20万吗?谢谢了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看看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你看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单位未对你进行专项技术培训,那就不能与你约定服务期,也不能约定违约金,简单的岗前培训是不能算专项技术培训的,所以如果你解除劳动关系,按照你说的情形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best]那合同中规定公司提供10万元培训费用,今后如发生劳动争议,该费用公司不需要提供明细账目。如果实际中没有提供培训。此条款应该是无效条款吧?如果发生纠纷,正常情况下法院是要求公司提供培训费用证明的,可是有这样的一个条款不会法院就不需要公司拿出证明吧?请教大侠了,帮帮我哇![best]合同中规定公司提供10万元培训费用,今后如发生劳动争议,该费用公司不需要提供明细账目。这个是无效的,这个在合同当中是有失公平的,所以这个条款自订立之初就是无效的,法律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所以如果你单位要求支付违约金,那就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回答者:han|五级采纳率:23%

擅长领域:法律

参加的活动:暂时没有参加的活动

高手就是高手,谢谢了!放心了!

试用期和服务期是有区别的。也别怕什么。不干就不干了。没事。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对内容有个详细的了解。合同的性质是公平的平等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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