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岗时,公司之前没有和我说明这一要求:离职要提前10天说明,办交接手续,事后我离职发工资时,才和我说有这规定我该怎么办? 我当时离职时由于突然,只是打电话说明离职原因的,公司当时也说可以的,学会解除劳动合同。还有公司在我试用期内扣我10天工资是合法的吗? 2、单位的做法明显是违法的。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单位就应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其实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单位扣发工资是违法行为。 3、建议:第一,先与单位协商,要求支付扣发的工资。第二,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扣发工资,并要求加付相当于扣发工资50--100%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best]找公司要。不行向劳动局,监察大队反应。 公司不给可是我要反应的话,我当时离职时由于突然,只是打电话说明离职原因的,公司当时也说可以的,还有公司在我试用期内扣我10天工资是合法的吗? 扣工资是不合法的。不过你要考虑到维权成本。 打电话吧。
我知道可那不是正式员工吗?我试用期之内的也是那样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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