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原单位所签的合同到去年12月末到期,单位要在4月份上班时再签合同,我在2月末去公司辞职,他让我把1月2月的保险自己交齐,有法律依据吗?我现在在新单位签合同必须有原单位的解除合同证明吗?辞职时并没给我开这个证明,应该怎么办?如果没有就不能签合同吗?1、2月的保险需要单位缴纳,无法协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不需要解除合同的证明,但自己最好取得,以防与原单位纠纷;无此证明没有太大关系,如果需要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此证明与新劳动合同没有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只是为了防止与原用人单位产生“挖人”之类的劳动纠纷。 你和单位的合同去年12月末到期,单位口头同意续签合同,因此,次年2月你提出辞职前可以视为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1月和2月的社保费,http://www.hnfzb.gov.cn。单位仍应为你缴纳。 1、让自己交保险没有依据。 你的合同12月到期,单位没有和你解除合同或者也没有和你续约的话,这个视为单位自己动续约!那么劳动保险就是有单位给你支付的!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