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解除劳动合同 >

我的劳动合同是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1日,今天是7月22

时间:2012-02-10 11:29来源:深色的海 作者:花像柳 点击:
如果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是不是就代表自动结束,不用赔偿? 你应当问问公司是否愿意续签,公司不愿续签的让公司向你出具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在8月1日后终止合同,单位按照你一年的工龄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如果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是不是就代表自动结束,不用赔偿?
你应当问问公司是否愿意续签,公司不愿续签的让公司向你出具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在8月1日后终止合同,单位按照你一年的工龄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续签就表示合同自然终止,不需要赔偿。
先和公司谈续签合同问题,不续签则合同自然终止,不需要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和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纵横法律网 田金炉律师
你不续签是可以得到赔偿的,你工作一年单位应该给你两个月的工资
公司没有提出续约,也没有提出解约,那就不用怕,劳动合同试用期。一直在那做下去,只要没赶你走就是自动续约,自动跟你建立合法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规定,自动建立合法劳动关系一个月后,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付双倍工资,直到签订劳动合同,不用怕,只要他们没主动给你提出要解约,就不用担心,而且他们如果主动给你提出解约,而解约的原由不是在你,也就是说,不是你触犯公司规定,那解约时,公司会付双倍工资给你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