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检查下我们的合同续签/终止表格是否规范,谢谢
劳动合同续签/终止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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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公司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到期,现征求你的意见,请你认真考虑是否续签,将回执填好于 年 月 日前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续签/终止手续,逾期未能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任何手续的,视合同到期自动离职。听听解除劳动合同。特此通知。
**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公司于 年 月 日发出的《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经认真考虑,本人意见按 种意见办理。
1、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2、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
(选择填写或打“√” )
被通知方:
年 月 日
这个表提前一个月发,让他们同意续签的在1个月之内来办重签合同,不同意的办离职手续。 首先合同的格式没有问题,也有顾及劳资双方的选择问题,是一个比较标准的合同。 但是我还是建议你增加劳动待遇是否按原合同执行,或者产生变更,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如按你的格式,续约合同为执行原合同) 可以 “劳动合同续签/终止通知书”,这个是不是应该是终止/续签通知书呀? 签收回执我也感觉不对,什么叫被通知方呀,对方自己填回执,通知谁呀?应该写成签收者(人)为什么要对号呀,直接写不是很安全吗? 法律文书是很规范的!当然看起很别扭!您公司以函的形式通知员工是否续签合同,公司此做法是履行正当手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