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高管,月薪,现在公司觉得他工作不够负责,所以想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这个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3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不? 2、如果解除支付补偿金是一年一个月对不? 3、若此人不同意解除,公司强制解除是不是支付2倍补偿金? 4、因为此员工第一年是保障年薪30万,7.30入职,现在服务没满6个月,他若提出公司应按照他服务的月份,比如5个月按比例支付保障年薪是否合理?30/12*5=. 5、合约和offer上写明年终有3万年终奖,若他要求公司支付,公司是不是必须支付? 6、此种案例还会有其他补偿金产生么?若协商当日解除是否还要支付1个月代通知金? 8小时前 第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紧急补偿确实是一年一个月.而,你只做了5个月. 第三,关于二倍的经济补偿,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之规定.要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二种:第一,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42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遵守法定程序.你有证据能证明用人单位违反上述二种情形的,可以依据本法第47条之规定,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而你目前只工作了5个月,你的二倍就是半个月的工资的二倍,也就是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第四,约定年收入为30万,而你现在只工作了5个月,要求按照30万/12个月*5个月来计算你的月工资或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没有依据的.只有按照已经给付的5个月工资为标准. 第五,为何要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为何不等到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呢?这二者,虽都是解除劳动关系.但,性质完全是不同的,相同得到的各项经济补偿也会有大的区别和差距!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