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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除合同应该给补偿吗?

时间:2012-02-12 09:27来源:于皮皮 作者:逐梦少年 点击: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 但现在公司跟我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说劳动法有这么一条,公司困难可以不给补偿)不知道有没有这样一条,我应该拿到多少补偿.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 但现在公司跟我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说劳动法有这么一条,公司困难可以不给补偿)不知道有没有这样一条,我应该拿到多少补偿.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LZ没有这些情况的话,可以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找工会协商,单位单方提出解约要提前知会工会,协商不成就仲裁,仲裁不成就提起诉讼吧。你知道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没有这回事。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你三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如果是临时解雇的话,还要多支付一个工资作为待通知金。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与补偿

楼上的说的很对!

公司困难可以不给补偿,没有这回事。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支付你1年1个月的补偿,3年即是3个月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话,还要多支付一个工资作为待通知金。


解除合同有两种,分别是劳动合同法的39、40条,如果个人有错误,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可以先提前一个月通知,也可以立刻解除但是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是有类似的一条 但是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而且 即使是真的 也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 并向上级劳动部门报批 不是他说是困难 就是困难的

你可以找当地的劳动部门调解

不过一般要是到了公司要辞退员工的地步的话 做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了 最好的结果是能拿到一个月的补偿金 还是另找门路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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