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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有没有这样的规定

时间:2012-02-12 09:34来源:千寻 作者:孤傲鹏 点击:
解除和约或不续签和约单位要几天提出通知如果违反了要做出什么样的处罚 1\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提前一个月下达通知书. 2\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
解除和约或不续签和约单位要几天提出通知如果违反了要做出什么样的处罚
1\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提前一个月下达通知书.

2\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看看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对于合同解除文本。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第十二条 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

不知道

2000年12月1日,刘女士同该厂签订了下岗职工再就业协议。2002年11月30日再就业协议期满。该厂与刘女士解除了劳动关系,支付了刘女士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在刘女士的多次要求下,2003年7月3日,该厂才将刘女士的劳动档案移交给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并给其发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刘女士认为,由于该厂迟延转交劳动档案,使自己失去了及时再就业的机会。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厂未能按照规定及时为刘女士转移档案关系,致使刘女士从2002年12月至2003年6月间无法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第31条:“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或不按规定及时为失业人员转移档案关系,致使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影响其再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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