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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这样应该受到怎么的惩罚?劳动合同没到期就解除,而且

时间:2012-02-15 21:03来源:dfserwrsdaf 作者:关注 点击:
今天(2012.2.13)我去公司,行政部就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我了,内容是“感谢您一段时间以来在某某公司的辛苦耕耘,遗憾的是,因为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原因。公司与您解除劳动关系,解除日期为2012.2.10日,请届时办理离职手续,并注意遵守劳动合同中
今天(2012.2.13)我去公司,行政部就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我了,内容是“感谢您一段时间以来在某某公司的辛苦耕耘,遗憾的是,因为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原因。公司与您解除劳动关系,解除日期为2012.2.10日,请届时办理离职手续,并注意遵守劳动合同中保密条款的约定。”这是公司让我签字的东西,我没有签,因为我知道我签了就是默认了,听听解除劳动合同。就是承认自己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了,而且还把我的通知贴到了墙上,我觉得对我名誉上造成了损失,他们告诉我让我仲裁,既然这么说,是不是因为他们仲裁有人啊,所以不怕告啊?有朋友帮帮忙吗?谢谢你们了,太欺负我们普通员工了, 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自己如何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了,让他们告诉他们也不说,也不和我谈,就让走,还有就是说我工作没有进步,现在他想开我,把一切不是理由的理由都能用在开除的理由上。
他们已经收集了足够的证据证明你眼中违反了公司相关制度,达到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你申请进行劳动仲裁时讨不到便宜的。建议你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协商,发放你的工资后自己走吧,这家公司也没有什么值得你留念的。
有权要求相应的补偿。 纵横法律网 喻远军律师
不会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务合同是要给你双倍工资做为补偿的,这是法律规定的,他们有人也不管用,告到哪都是你赢!你可以到汇法网上查一下相关的法规和案例有很多呢!而且也有专业律师能帮助你!
公司的做法肯定是违法的,如果他们不能举出具体的违规事项,就不能以违反规章制度开除你。对于公司的违法行为可以要求赔偿。你可以放心去仲裁,因为他们有人只是猜测,而且就算仲裁有失公正,你也可在仲裁后向法院起诉,没问题的。
1,你要明确你的合同法上的条款,有没有对你有利的或者不利的信息; 2,你是否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证据或者资料在公司手中; 3,你要是冲裁,最好先找律师咨询一下,搞清楚所需材料和流程,别盲目去干。
1.看你是否有合同法规定的以下情况(被单位掌握、留存有相关资料证明):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保证手上有一份劳动合同证明你的合同期未满。 3.仲裁之前,咨询下相关律师,了解下情况.。
可以申请仲裁 公司需要举证是合法解约的,举证不力就是违法解约 但申请仲裁前请你认真审视一下自己是否的确存在公司可辞退你的条件 我公司也有发出这样的通知书,但发出前很审慎,很重视证据和证据证明力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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