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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个劳动合同问题

时间:2012-02-16 02:44来源:babyxin 作者:何元元 点击:
今天老板给我看了份协议书,主要内容就是在公司学会了铲车驾驶技术,就必须在厂里工作五年以上(起始日期按照能单独驾驶铲车作业开始)如果中间我提出辞职,就必须向公司缴纳无万元的违约金,如果规定时间未缴纳,就要按照法律程序执行。然后在这五年期间公司

今天老板给我看了份协议书,主要内容就是在公司学会了铲车驾驶技术,就必须在厂里工作五年以上(起始日期按照能单独驾驶铲车作业开始)如果中间我提出辞职,就必须向公司缴纳无万元的违约金,如果规定时间未缴纳,就要按照法律程序执行。然后在这五年期间公司有权辞退员工。在然后协议书上没写工资的问题。就是单方面的考虑了公司,没考虑我们员工。你们觉得做样的协议书有效吗?


最好与公司重新签订一份全面的劳动合同,把工作时间、条件、工资数额、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内容都写上。

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该协议书是有效的。但是,该协议的内容缺乏必备条款(无劳动者的工资约定),存在严重问题。合同解除文本。你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培训费用的数额不明确。劳动者接受单位的专项培训后,若在约定的服务期内辞职,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单位的专项培训费用。若你接受专项培训的费用没有五万元,则五万元的违约金约定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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