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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问题

时间:2012-02-18 06:10来源:静叶思 作者:顺势而为 点击:
我是去年六月份签的一年正式合同,今年六月份到期的,但是公司到目前为止没有给我续签合同,我打算十一后离职的,离职的时候可以提出六月份到十月份这四个月的工资双倍么 像你这种情况属于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自合同期满日期起到辞职日
我是去年六月份签的一年正式合同,今年六月份到期的,但是公司到目前为止没有给我续签合同,我打算十一后离职的,离职的时候可以提出六月份到十月份这四个月的工资双倍么
像你这种情况属于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自合同期满日期起到辞职日期止的双倍工资,这是你的权利。但要注意的是,你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虽然单位做法有些违法,但你必须合法啊。供参考。
六月份不算,可以要求七月份到十月份这三个月的双倍工资。 如果投诉,可能时间会比较长,但也是维权的好办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没有和你续签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离职时最好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你先不要急着去投诉,不如跟你们老板好好谈谈比较实际。 回家看看原来那份劳动合同,里面有没有写着一条“如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视为自动续签一年”,如果有这句话,那就已经视为你们续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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