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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前世界500强日企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终止劳

时间:2012-02-20 02:04来源:阿平的城堡 作者:远去的花江 点击:
某前世界500强日企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实时更新 2010年5月11日北京 大家都是中国人,我也是路见不平拔键盘相助,觉得公司做得一点道理都没有,更没有人味.但法律方面的知识我们也不是很懂,所以把事情说出来,希望神奇的天涯上有内
某前世界500强日企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实时更新

2010年5月11日北京

大家都是中国人,我也是路见不平拔键盘相助,觉得公司做得一点道理都没有,更没有人味.但法律方面的知识我们也不是很懂,所以把事情说出来,希望神奇的天涯上有内行的大侠看到,帮同胞出出主意.谢谢大家了!

公司跟同事签的三年的合同,从2010年1月4号开始,试用期6个月.现在刚4个月多一点,本周二(2010年5月11日)guizi(日本经理)快下班时,突然找我同事到会议室谈话,出来后同事说guizi让他走人,工资付到这周末(2010年5月14号).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属于公司的东西当时马上交接,电脑啊资料啊办公文具啊什么的,电脑更是连碰都不让碰了(真绝.私人的东西不让拷走也不让删.开始黯然自己将来的命运了.)

我和同事关系不错,虽说处的时间不长,但大家都是北方人,都比较实在,他人也不错,有行业经验,工作也比较自觉努力.而且6月初马上要结婚了,家里条件一般,结婚大部分花费都是自己攒的钱没跟父母要(要也要不出来多少.),女朋友人不错,虽然在北京租房但也愿意跟他结婚.我们都觉得他算是幸福(幸运?)了,而且马上就迎来大喜的日子了,没想到突然发生这种事,不知道他会不会觉得有如晴天霹雳.

更可气的事,小日本(经理)说的,辞退他的原因是:"虽然公司能看到并肯定你这4个多月来的成绩,但公司还是觉得你工作的风格和思考方式与日本公司的风格和思考方式不搭调."这简直就是Bullshit!从我个人角度来看,我觉得这位同事这几个月来做得还是不错的,或者说同事之间都是有目共睹的,相信小日本就算再不务正业这点也是能看出来的.所以我心里很为同事鸣不平.

同事说,他跟日本人提到,因为马上要结婚了,所以希望公司能够支付5月份的工资.因为太突然,他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再找新的工作不知道要多久.小日本犹豫都没犹豫就拒绝了,说按公司规定走吧,就是之前说的工资截到本周末5月14号.

同事觉得不爽,但还是很冷静,决定连夜恶补劳动合同法,然后跟公司提出自己合理合法的要求.

--下面就是他给公司HR发的邮件,C给了日本经理.我贴出来是想让了解法律方面知识的大侠如果有缘看到的话,帮着出出主意.先谢谢各位了!

日期2010年5月12日下午6:51

主题离职手续的相关问题

HR经理,您好!

我是"杨靖宇"(代我同事),这是我的私人邮箱。

给您发邮件,主要是想向您请教一些关于我办理离职手续的相关问题。

昨天,"小犬"经理快下班时,口头通知我说让我离开公司,寻找其他的工作。今天和同事做了些工作上的交接,差不多都搞定了,明天我就不用来公司上班了。

关于我5月份的工资,昨天"小犬"经理和我说,公司会付到本周末就是5月14号。我当时也表达了我的想法,由于我6月初就要结婚了,我不知道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这么突然通知我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一点心理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准备都没有。而且结婚正是用钱的时候,不知道公司能不能把5月份整个月份的工资都发给我?算是帮忙救急了.

我自认为没做过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如此突然地没有任何充分理由地让我离职,我已经很不解,很失望了。论债权人的撤销权

希望公司能考虑一下我的要求,也能让我不至于对这家日本公司太寒心.

期待您尽快答复。谢谢!

另,办理离职手续相关事宜,如果有需要我配合的地方,您尽管跟我说。给您添麻烦了!实在不好意思!

三、人事经理回信

2010年5月13日上午9:09

主题答复:离职手续的相关问题

"杨靖宇"(代我同事)你好:

关于你的事情,我也是昨天早上收到了"小犬"的邮件才知道的。

他和我说明的理由有以下几点

1.在试用期中无故迟到3次以上-【注:同事当时刚来北京工作,一开始坐公交上班,第一周的确迟到过.后买了辆二手自行车,此后只因为有一次车胎扎了迟到过一次.而且公司早上不用打卡,根本没有记录,每个月总结的出勤表大家也都是全勤.】

2.不能服从上司指示提交工作报告-【注:这就有点欲加之罪了.】

3.没有办理手续就将电脑擅自带出公司-【注:"小犬"曾经口头宣布,员工如果要把笔记本电脑带回家去,需当面向他提出申请并得到他的同意.可每周他出现在公司的时间超不过16个小时.有时如果赶报告啥的,在公司做不完大家都带回家,"小犬"在就给他个面子跟他说一声,他要是又外出"公干"了,没人鸟他的.所以后来他又发了个邮件出来,说以后大家可以不必先征得他的同意再把笔记本电脑拿回家了.现在又出尔反尔?】

他在邮件中说,已经和你进行过沟通了,而且你也同意了,不知

情况是否属实。

个人观点:

因为你现在还处于试用期期间,试用期也可以说是劳资双方的互相考察期,

因此在此期间,双方都可以提出解约要求。经双方认可3天以后就可以解约了。

考虑到你邮件中提到的个人情况,我想和总经理申请一下试试,有结果后我会联络你

等我消息好吧。

四、后续邮件

2010年5月13日上午10:21

主题答复:离职手续的相关问题

"杨靖宇"(代我同事)你好:

给你打过电话了,一直联系不上你。你方便的时候,你看 债权。和我联系一下好吗?

==

2010年5月13日上午11:28

主题Re:答复:离职手续的相关问题

HR经理,不好意思,刚才电话没在身边。

您方便中午12点左右打给我吗?谢谢

==

"杨靖宇"(代我同事)你好:

刚才电话断了,再打过去显示你的电话已停机。

接着刚才的话题,你可以再去咨询一下,看看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在试用期内解约,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的时间。

现将公司的解约通知书和解约协议书发给你,请查收。

(Seeattachedfile:解约通知书.pdf)(Seeattachedfile:解除劳动合同协议.doc)

五、维权行动

2010年5月14日下午4:55

主题Re:答复:Re:答复:离职手续的相关问题

HR经理,您好!

不好意思,昨天电话打半截欠费停机了。我的事麻烦您费心了!

关于公司做出单方面与我解除合同的决定的理由,我不敢苟同。鉴于当时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第十一大项劳动争议处理中第二十五条有如下描述: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先行协商解决;后略

故,在此我想向公司提出我的要求--

除了"小犬"经理在5月11日和我口头承诺的5月份工资付到5月14日之外,我希望公司还能支付给我相当于一个半月工资的补偿金。除非公司能够提出令人信服的辞退我的正当理由,并提供出相对应的书面或实物证据。

如果方便,我下周一早上会去公司,希望在此之前,公司能够就是否能满足我的要求做出决定,然后在我到达公司后与我当面交涉。

又要麻烦您了!实在不好意思!

多谢您!

HR经理给同事发的邮件的两个附件

解约通知书

解约协议

六、公司答复

"杨靖宇"(代我同事)你好:

你的这个要求恐怕公司满足不了了,昨天公司同事也到你说的朝阳区劳动局去问过了,回答是提前3天就可以。另外,不知道你是否问过天津的劳动局,你的合同是和天津总公司签订的,所以一旦劳动仲裁应该是在天津才对,你可以拨打天津劳动局的咨询电话问一下看,是提前一个月还是提前3天。

如果你对于解约的理由有异议的话也可以找"小犬"问清楚,毕竟你是他负责的员工。

并且我不知道你们那天谈话的细节,我想你想要的证据他应该可以给你提供。

但是,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

所以你提出的支付一个半月的工资是不合理的。我能为你争取的我已经努力了。

虽然"小犬"承诺你工资支付到5月14日,但是公司考虑你提出的近期要结婚的个人原因,所以公司才决定支付你5月份一整月的工资,这已经是对你照顾了。

这就是公司的观点。

HR经理给同事发的邮件的两个附件(百度的显示不了,用天涯的)

解约通知书

解约协议

nobodyding?

你好,我是北京的劳动维权人士,维权经历近10年,认为:

委托专业人士维权,跨越不良当事人的"陷阱",为你摆平!

太复杂了,面谈。

你签字了吗?

加我

同事决定要去劳动仲裁告小日本了!

你同事?你自己吧?

有那么大劲头还不如把工作好好做好!

人家不都说了吗,不能胜任!

to:zhanglindezz

有P不放的确会憋坏内脏滴,但随地便便是会得痔疮滴!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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