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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我想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求支付培训费用

时间:2012-02-23 07:01来源:小芹 作者:五当山里豹 点击:
八月份出去学习前签订合同,三个合同一起签的试用期合同培训合同五年劳动合同,培训了两个月,现在试用期还剩两个月,我觉得工作不好想解除,公司要求赔偿违约金元(培训合同注明。)我能够拒绝支付并且辞职吗?我还有3000元押金在公司。现在工作的时间与合同
八月份出去学习前签订合同,三个合同一起签的试用期合同培训合同五年劳动合同,培训了两个月,现在试用期还剩两个月,我觉得工作不好想解除,公司要求赔偿违约金元(培训合同注明。)我能够拒绝支付并且辞职吗?我还有3000元押金在公司。现在工作的时间与合同不同白班12小时夜班13小时,公司说是要我们实习实习,我们工作的厂还没建好,请问我该怎么办?
首先要看培训是否专项专业培训,如果常规培训,是不需要付违约金的,如果是专业或专项培训,包括委外支付形式、内部使用专项费用等,有协议违约追责的,你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不得超过培训费用; 其次公司收取押金是违法行为; 最后,你可以不用支付违约金而顺利离开这家公司,理由是公司违法合同规定,擅自改变工作内容和时间,未经劳动者商议同意。只要以此依据到劳动管理所申诉,必定得到支持,并且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期间工资。 如果你不想麻烦,离开这家公司自离也就是了,人家那你没办法,最新劳动法解除合同。你损失3000元而已。今后不要再出押金如厂了。这类单位往往不可靠。
可以的,放心,企业收取押金已经违法。并且提供培训相信没有签订服务期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2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从你的情况来看,恐怕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了,至于数额,不得超过你的培训费。 押金可以返还。
合同只有一种,试用合同没有这一说,试用合同属于不合法的,不具备法律效力。
非专项培训的,不必支付。 有专项培训的,所支付违约金以未履行的合同期限应分摊的培训费为限。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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