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规定-雇员篇-北京劳动合同,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该规定中的“一年以上”、“三年以上”是否包括本数“一年”、“三年”呢?《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听说最新劳动法解除合同。 从上述规定:“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与录用条件,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开始工作日期;如未约定,则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开始工作日期。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规定合同终止日期。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不满三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2、特别解除。《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劳动合同细解4:试用期, 笔者欲对该法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的不足及其完善发表浅见,以期抛砖引玉。一、没有规定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起算 河南省劳动厅曾就试用期起算时间、试用期可否延长等问题向劳动部请示,但劳动部对这些问题没有直接予以答复(参见《劳动部办公厅关于 有关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若干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 19 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该条同时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