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何补偿?我去北京大兴劳动局仲裁咨询他们回答试用期单位可以随便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现在的社会就这样.试用期单位就是牛的. 目前看来是这样哟,试用期双方都很自由,你也可以随时走,只有提高自己的能力,那到时决定权就握在你手里了。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实际上是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另外,根据有关规定,看着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只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单位在试用期可以与你解除合同,也不用支付违约金,但是要有明确的理由才行,好比说你的毕业证是假的,不符合当初的招聘要求等等,否则不能随便说解除就解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