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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A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一案

时间:2012-03-01 18:10来源:华中兽医 作者:西西 点击:
申请人A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因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一案,于2008年6月30日作出(驻)安监管罚字(2008)第(行007)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被申请人A店市B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将生产项目(新建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申请人A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因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一案,于2008年6月30日作出(驻)安监管罚字(2008)第(行007)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被申请人A店市B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将生产项目(新建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被申请人A店市B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被申请人在接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复议,你知道小型设备租赁合同。又未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A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听听劳动合同协议书。对比一下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案,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A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被申请人A店市B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已履行了处罚决定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应予准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十五)项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裁定如下:

  准许申请人A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撤回强制执行申请。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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