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律问答2011-12-0417:27郭女士:2005年我和高某结婚,2007年高某瞒着我向老李借款8万元,2009年11月我和高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http://www.hnfzb.gov.cn/a/falvzhuanti/jiechulaodonghetong/2012/0209/501362.html。借老李的8万元由高某自己偿还。今年8月,老李起诉到法院,要求我和前夫高某对8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判决我和前夫高某共同偿还这笔债务。我觉得很冤,请问法院的判决是正确吗? 王律师: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据此可知,夫妻离婚后,最新劳动法解除合同。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不包括赌债、吸毒债等非法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债权人有权向夫或妻任何一方主张权利,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老李可以选择向郭女士、高某任何一方或者双方要求偿还。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学习劳动合同证明书。只要该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并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即为有效。离婚协议在本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其只在订约的当事人之间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郭女士和高某达成的离婚协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但只对郭女士和高某有约束力,而不能对抗债权人老李,因此郭女士仍应当对高某的欠款承担连带责任。例外情况是,如果郭女士能够证明该元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无需承担还款责任。但就本案来看,郭女士没有证据证明这一点,因此,法院判决是正确的。当然,因为离婚协议对郭女士和高某都有约束力,故郭女士在偿还债务后可以据此向高某追偿。 朱先生我父亲刚退休,身体很好,还想继续工作,但用工单位却不和他签订劳动合同,问,退休后再工作,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王律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始于16周岁,终于退休。因此,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而是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与退休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可通过订立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刘女士我爱人去世多年,我们有一个儿子。去年我丈夫的弟弟也去世了,他没有妻子、儿女,父母也已不在,生前也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请问,我儿子可以代位继承他叔叔的遗产吗? 答《继承法》规定的代位继承权仅限于子女代替先过世的父亲或母亲继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遗产,对于已经过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其他亲属的遗产,子女则不享有代位继承权。因此,你儿子不能代位继承他叔叔的遗产。 赵先生我2000年参加工作,2005年结婚,从我开始工作至今单位一直给我交纳住房公积金。现在我们夫妻要离婚,她认为我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请问,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王律师根据《婚姻法》解释二中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这里所规定的"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被严格限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时间段,也就是说你在婚后取得的公积金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你结婚前的住房公积金则属于你的婚前财产,你丈夫无权要求分割。 徐小姐去年我租下了一套住房,与房东签订了租期为3年、租金为500元/月的合同。今年因为拆迁等原因,房源紧张、房价上涨、房租也跟着上涨,房东就要求把租金涨到每月700元。不然就要赶走我,请问,房东可以单方面涨价吗? 王律师你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都应当遵守,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因此,房东单方要求提高租金的做法违反了合同约定,房东并没有单方面提高租金的权利。如果房东执意要提高租金,甚至要赶你走,那么,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其违约,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或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