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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我在这个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和签培训协议书,有违约赔偿金20万的那种协议书,然后送去培训,本来培训是签一年的但是提前4个月结束了,该公司招聘我的岗位是电气运行(是自备电厂),回到公司后在工地上干的是体力活,郁闷的,因为他建的是一个新厂子,人手缺就把我们叫过去干了8个月了,现在不想干了,又怕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的问题不敢走,致辞又不给要求赔偿,怎么办?他这个协议违约了培训时间和赔偿金,那么这个培训协议是不是失效了?请帮帮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谢谢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听听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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