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解除劳动合同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补偿

时间:2012-04-07 22:21来源:兴州绿风 作者:alantam181 点击:
本人于12月3日被应聘至某外资企业,于一周后(12月10日)被告知试用期不合格.理由是不胜任本岗位,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当时要求我签署和,但上写的理由是\劳动者提出\,我当即拒绝当时单位经研究后,为我补偿了3天工资,但我仍不同意签署,因此只签署了依照以上情况,结
本人于12月3日被应聘至某外资企业,于一周后(12月10日)被告知试用期不合格.理由是不胜任本岗位,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当时要求我签署和,但上写的理由是\"劳动者提出\",我当即拒绝当时单位经研究后,为我补偿了3天工资,但我仍不同意签署,因此只签署了依照以上情况,结合,本人有两点疑义1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补偿30天工资2依据本人在本单位的工龄,不满半年需补偿半个月工资但是单位只补偿了我3个月工资,因此.我可否通过仲裁途径要求补偿剩余的42天工资,如果仲裁有胜算吗

本人于12月3日被应聘至某外资企业,于一周后(12月10日)被告知试用期不合格.理由是不胜任本岗位,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当时要求我签署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但通知书上写的理由是"劳动者提出",我当即拒绝当时单位经研究后,为我补偿了3天工资,但我仍不同意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因此只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依照以上情况,结合劳动合同法,本人有两点疑义1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补偿30天工资2依据本人在本单位的工龄,不满半年需补偿半个月工资但是单位只补偿了我3个月工资,因此.我可否通过仲裁途径要求补偿剩余的42天工资,如果仲裁有胜算吗

律所: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解答积分:175分

在试用期如果劳动力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工作这几天的工资是要给的。想知道续签劳动合同协议书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