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在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在国内首次提出了“首次就业合同”的概念.提案建议,在《就业促进法》中新增“首次就业合同”条款.“首次就业合同”会设置最长为两年的工作培养期,用来替代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1-6个月的试用期.工作培养期内, 我校举办大学生就业与《劳动合同法》讲座,另外,劳动合同法中对于试用期的问题有相关的规范,如果发生试用期陷阱,求职者一定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南方日报记者于冬雪(本文来源:南方日报。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南方报网 ) 非全日制用工能否约定试用期?,长沙市司法局法律维权专线律师答复: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 第13期:《首次就业合同》能否真正促进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法》第68条、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本案中,该单位与宋某签订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中约定了2个月的试用期是违法的,该试用期应是无效的。 公司有权延长我的试用期吗?,我去年10月进入公司做销售,当时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但我试用满3个月后,公司说我的表现虽然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民建提案建议新增“首次就业合同”,安徽八公律师事务所张万标律师和安徽金天阳律师事务所杨全好律师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题为“大学生就业与《劳动合同法》”的讲座,在互动的环节里,同学们咨询了有关招聘录取、就业协议签定、违约金条款、劳动服务期限与试用期等大家关注的问题, 面试官手记,(三)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首次就业合同》的特点如下:首先,该合同本质上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它设置最长两年的工作培养期,用以替代试用期,如放弃使用该合同,则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普通的定期或无固定期限合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