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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时间:2012-04-10 03:46来源:五千万米奇 作者:陈启杰 点击:
新加入一家公司,1)合同要求满6个月试用期才能转正,转正后签定3年的劳动合同,请问这个规定合法吗?2)公司要求签署竞业协议,其中规定如果离开公司最多可以获得6个月的赔偿,但赔偿金额是个固定数值,大概占月薪的22%.请问这个赔偿金额可以要求增加到月薪的50%吗?或
新加入一家公司, 1)合同要求满6个月试用期才能转正,转正后签定3年的劳动合同,请问这个规定合法吗? 2)公司要求签署竞业协议,其中规定如果离开公司最多可以获得6个月的赔偿,但赔偿金额是个固定数值,大概占月薪的22%.请问这个赔偿金额可以要求增加到月薪的50%吗?或者如果我离职,可以因为赔偿金额过少,无法维持个人生活要求取消竞业协议吗?
还有个法律咨询,点击进入就好,是关于竞业协议的,上面的事新劳动法全文 第一,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方 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 ,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 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 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对比一下法定的婚假是多少天。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 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第二,劳动期限应和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 月”。具体来说就是,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 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0天;劳动合 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 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不合法。如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的,我不知道取保候审申请书。则视为没有约定试用期,即为一般的劳动合同。 2、如果该竞业协议严重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则为无效协议。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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