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州一家公司3月份进去实习,没签任何协议。
现在11月份 公司以考核不合格的名义说我实习期结束。
但是其中没考核过程。
请问如何索赔,该公司7个月都没有给我买社保。
请问我应该索赔多少经济赔偿为合理?我工资是1000元每个月。 先去劳动局把事情的具体情况向他们反映,他们会向你支一些主意的。 索赔的首要条件是要证明你确实在这家公司工作过7个月,否则你维权的过程会比较难。 劳动合同法规定 1、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听说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点来看,试用期超过最长时间 2、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为没有任何的考核过程就说你考核不合格并把你辞退,所以需要支付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1000*一个月*2=2000元。并且公司未按规定为你缴纳保险,这个也是你可以提出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双倍补偿金的理由。(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呵呵,我说的有些乱,不过大体的内容就是这样了,你自己看看吧 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赔偿,你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仲裁好了 赔也只有一丁点,赶紧找份新工作还好,索赔费的劲比上班还大。 不知道你有正式的工资单没,没的话就别去忙了 新的劳动台同法规定工作满一个月不满一年,龙如果用人单位不给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赔尝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的双倍工资。具体的你可以看一看五月一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