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和行政处罚罚款上缴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字号】 国税函[2011]98号 【颁布时间】 2011-02-17 【生效时间】 2012-01-17 【时效性】 国税函[201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235号)等有关规定,财政部近日下发《财政部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和行政处罚罚款上缴事项的通知》(财库[2011]15号),离婚孩子抚养权。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学习领结婚证需要什么。 附件:你知道三甲医院报销比例。财政部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和行政处罚罚款上缴事项的通知 n/n/n/n/n.files/n.tif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共1页 当前为第1页 上一篇: [有效] 下一篇: [有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