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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上海市 详细提问:
有两种方法: 1、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2、若不想回原籍办理,可以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后,到一方经常居住地所在法院的速裁法庭离婚。 上述问题由上海市君和律师事务所苏蕾律师解答
一、《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离婚协议书;所以你们双方自愿协商离婚,一般都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 二、如双方没法回户籍地,则如前面律师所说到法院办理,拿到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即可。但如果决定向法院起诉,则先要确定谁是原告谁是被告,然后到被告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达成离婚协议,处理好小孩抚养和财产分割事宜,然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协议不成,则到对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刘太平律师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达不成离婚协议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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