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协议离婚程序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军区关于加快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意

时间:2011-11-28 04:36来源:喜喜 作者:呼延宇神 点击: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军区关于加快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意见 【颁布单位】 、宁夏军区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 2011-02-18 【生效时间】 2011-11-26 【时效性】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军分区(警备区): 为深入贯彻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军区关于加快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意见

【颁布单位】 、宁夏军区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 2011-02-18

【生效时间】 2011-11-26

【时效性】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军分区(警备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和第六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推进我区人民防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构建完善人民防空领导管理体制

  (一)坚持人民政府领导的主体地位。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政府主要领导为人民防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与公共安全管理相协调;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人民防空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抓好有关工作落实。

  (二)充分发挥军事机关的领导作用。各级军事机关对本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负领导责任。要把人民防空工作作为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落实军事斗争准备的重要内容、作为国防动员的重要方面,与军队战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列入议军会、国动委办公会议议题,统一安排部署。要加强与同级政府的沟通协调,建立军地协同机制。各级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每年要召开1次—2次军政联席会议,共同筹划和决策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研究解决人民防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军地联合办公制度。宁夏军区司令部、各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一名副职领导兼任同级人民防空部门领导副职,明确人民防空工作的管理部门和人员,办理有关人民防空工作业务。

  (三)加强人民防空机构建设。自治区、市、县(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并保持稳定。离婚协议书范本 2011最新。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任免必须事先征求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同级军事机关意见。在有条件的街道、乡(镇)和重要经济目标单位,以人武部为依托落实人民防空工作兼职人员,开展人民防空工作。人员经费纳入政府财政保障。

  二、加强人民防空指挥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四)健全人民防空指挥体制。按照军政联合、平战结合、统一高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自治区、市、县(区)、街道四级人民防空指挥体制。人民防空指挥部编成要与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机制相衔接。进一步完善防空防灾方案体系,及时修订补充各类应急预案及平时转换方案,强化应急应战实际指挥能力。

  (五)加强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建设。抓好各级人民防空指挥所建设,不断完善指挥手段和设备设施。各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于2015年前完成人民防空基本指挥所和机动指挥所建设。自治区属人民防空重点城市要搞好规划,完成地面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指挥所(地面应急指挥中心)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列入同级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所需土地由行政划拨,建设经费、运行和维护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和人民防空事业经费预算。各级人民防空指挥所建成后要及时成立管理机构。相比看债权法论文

  (六)加强人民防空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依托国家和军队信息化资源,构建人民防空信息网络体系。加快自治区、市、县(区)三级指挥网络建设,实现与党政军有关部门的互联互通。公司法第八章释义:公司财务、会计。大力推进指挥、控制、情报、通信、警报、定位、监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各作战要素的综合集成,抓好人民防空数据库建设。结合人民防空指挥所建设,建立战时防空、平时防灾的指挥信息平台。

  (七)加强人民防空警报体系建设。对比一下www.hnfzb.gov.cn。不断完善警报规划,加快警报体系升级改造,提高电声警报器安装比例。广播电视、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企业)要切实履行职责,保障利用广播电视、移动通信和互联网发放警报信号,形成灵敏可靠、手段多样、机动灵活、持续报警能力强的警报报知体系。2015年区属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电声警报器比例提高到50%以上,警报音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固定警报器统控率达到100%。

  (八)加强人民防空信息化保障和管理。信息产业、广播电视、通信管理、无线电管理和军队作战、通信、机要等部门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要为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网络、线(电)路、数据库、信道、频率、信息传输(传递)、报警报知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人防信息保障机制,做好信息系统对接、实现资源共享。编制、人事、人民防空主管等部门要协同配合,抓好人民防空信息化人才队伍的配备、培养和培训。

  三、促进人民防空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九)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工作。各地人民政府要将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地下防护空间规划、建设与管理。

共4页 当前为第1页

上一篇: [有效]

下一篇: [有效]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