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协议离婚程序 >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时间:2011-11-27 18:44来源:新月 作者:醉饮寒潭煮残剑 点击: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67号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已经2011年8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邵占维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67号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已经2011年8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邵占维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维护基本医疗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离婚协议书范本



  第二条 违反本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规定行为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基本医疗保障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困难救助。



  本办法所称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医疗困难救助资金和基本医疗保险调剂基金。



  第三条 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市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工作。各区、县(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统筹地区内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工作。



  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本统筹地区内基本医疗保障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情况实施监督。



  卫生、民政、财政、税务、价格、食品药品、教育、工商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不得出具虚假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或者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骗取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提供协助。



  用人单位不得伪造、变造、涂改医疗文书、医疗费票据或者其他证明材料,骗取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第五条 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应当出示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障证(卡)。



  参保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障证(卡)出借他人使用,或者将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转让给他人享受,进行基本医疗保障费用结算;



  (二)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基本医疗保障证(卡)就诊,骗取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三)通过伪造、变造、涂改医疗文书、医疗费票据等手段,看看离婚协议书样本。骗取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四)超量或者重复配购药品、医疗器械或者医用材料,骗取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五)变卖由基本医疗保障费用结算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或者诊疗项目,骗取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六)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规定骗取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不得采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方式参加本市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骗取基本医疗保障待遇;非参保人员不得冒用他人的基本医疗保障证(卡)或者伪造基本医疗保障证(卡)就诊。



  第六条 定点医疗机构在接诊时,应当校验基本医疗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证(卡),审阅病历记载,根据病情需要进行检查、确定治疗方案,按照处方管理规定开具处方,并将诊治情况记载于病历。



  定点零售药店在售药时,应当校验基本医疗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证(卡),审阅病历记载,根据病情需要配售非处方药品,或者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配售药品,并记载于病历。



  第七条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采用为参保人员重复挂号,重复或者无指征化验、检查、治疗,分解或者无指征住院等方式,提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进行基本医疗保障费用结算;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